〔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公視今年2月發現新聞影音資料遭到清空,損失資料逾41萬筆,截至4月12日,救回約33 萬筆資料,目前還有約8萬筆資料無法救回。文化部長李永得今赴立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報告時表示,經調查顯示公視3大問題須改進,此外,公視除就本次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向廠商提起民事損害賠償,文化部也建議公視,針對內部人員及外部廠商是否涉及故意毀損,應主動循司法程序處理,以釐清相關人員責任。
李永得指出,本案顯示出公視3大問題。第1,內部管控程序鬆散,以致委外廠商管理不當;第2,採購作業疏失, 採購需求內容規劃不完善,以致設備廠商及技術支援廠商權責不清;第3,欠缺資訊安全的意識,2020年就曾發生公視新聞片庫未落實異地備份的情形,並未立即改善。
李永得表示,3月24日公視董事會已究責懲處,對象包括代理副總經理、新媒體部經理、新媒體部資訊管理組組長及本案助理工程師。至於向廠商求償問題,公視將透過公正第三方機構進行估價,儘速進行。文化部將促請公視,提出加速資料異質異地備份的機制,並強化委外廠商管理,加強人員訓練、提升資安風險意識,落實內部稽查等等改善措施,避免再次發生類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