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搶救台中天外天劇場 文資局:將請市府提供審議程序資訊

2020/03/10 13:11

〔記者陳昱勳/台北報導〕具有百年歷史的台中市東區老戲院「天外天劇場」,日前因中市府文資審議決議不予指定為古蹟,亦不登錄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民間發起「一人一萬、搶救天外天」行動,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今(10)日表示,目前將函請市府提供相關審議行政程序資訊,亦請人員至現場防止拆除行為。

天外天劇場。(資料照,文資處提供)

文資局指出,鑒於仍存有社會大眾重大爭議,將函請台中市政府提供相關審議行政程序資訊,確認是否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相關辦法等規定。

另外為避免建築有立即遭受破壞可能,文資局表示已聘請保全人員現場協助確認是否有拆除作為,後續天外天劇場後續如遇有文資法第20條第2項及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2條所訂的「依法取得拆除執照,即將進行拆除者」、「工程施工進行者」、「風災、水災、火災及地震等天然災害發生危及建造物存在者」、「其他可能而立即明顯之重大危險」事項,文資局將依據相關規定辦理逕列暫定古蹟作為,以爭取再行溝通空間。

文資局回應全文:

一、有關台中市轄內天外天劇場建築文化資產爭議案,前經臺中市政府提送104年2月5日文化資產審議會進行審議,經決議不予指定或登錄。後續亦多次召開專案小組會議確認文史團體所提新事證,惟仍維持原審議之決議。

二、為再行謹慎檢視天外天建築所具備的文化資產價值,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7年1月起補助台中市政府辦理「台中市東區『天外天劇場』調查研究計畫」(總經費350萬元、補助245萬元),業已於108年11月提出成果。

三、查台中市政府於109年3月6日召開文化資產審議會,再次審查天外天劇場文化資產價值,決議不予指定為古蹟、不予登錄為歷史建築、不予登錄為紀念建築。

四、有關天外天建築台中市政府文化資產109年審議過程及其結果,鑒於仍存有社會大眾重大爭議,本部文化資產局將於今(10)日函請台中市政府提供相關審議行政程序資訊,俾確認其是否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相關辦法之規定。

五、另因台中市政府已公布審議結果,鑑於審議結果與台中市政府「台中市東區『天外天劇場』調查研究計畫」調查成果仍有落差,文化部文資局基於維護文化資產最大化立場,為免該建築有立即遭受破壞可能,業已聘請保全人員現場協助確認是否有拆除作為。

六、後續天外天建築倘後續遇有文資法第20條第2項及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2條所訂「依法取得拆除執照,即將進行拆除者」、「工程施工進行者」、「風災、水災、火災及地震等天然災害發生危及建造物存在者」、「其他可能而立即明顯之重大危險」事項,文化部文資局將依據相關規定辦理逕列暫定古蹟作為,俾爭取再行溝通空間。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