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曾獲藝文紓困自然人補助3萬元4日直接入帳 受雇員工待事業申請轉發4萬元

2021/06/03 12:47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文化部今(3)日公布「藝文紓困4.0」補助方案,補助自5月11日起因受疫情影響產生營運困難的個人及事業。為達即時紓困效果,文化部表示,曾獲藝文紓困1.0及2.0補助的自然人,文化部採取主動審查合於規定者,並與其他部會勾稽排除重複領取等因素後,3萬元將於明(4)日直接入帳;至於藝文事業及未曾獲藝文紓困補助的自然人,也將採「線上申請、簡化程序、先到先審」方式,加快核定撥款速度。

文化部公布「藝文紓困4.0」補助方案。圖為宜蘭戲曲節節目。(資料照,記者蔡昀容攝)

文化部指出,此次紓困4.0,文化部共獲行政院同意編列特別預算45.49億元,辦理藝文紓困補助、紓困貸款利息及補貼、場館租金減免或規費補貼等方案。「藝文紓困4.0」補助預計於6月7日公告受理,自然人申請日期至110年7月12日止、事業申請則至8月31日止。

「藝文紓困4.0補助」分為對自然人及事業的補助,簡述如下:

●自然人部分

具我國國籍的自營或無固定雇主的藝文工作者,因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無論有無參加勞保等社會保險,皆可提出申請,補助基準參考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方案,每人補助3萬元。申請者若有其他已投入之製作或相關費用,則可以再酌增經費,合計補助以6萬元為上限。

為簡化申請及加快撥款程序,曾獲藝文紓困1.0及2.0補助的自然人,以主動審查方式,扣除經勾稽重複領取其他部會補助,以及已在企業、機關(構)投保或領有公保退休金者等,於6月4日將補助款3萬元採直接撥款方式入帳。未曾獲補助或要申請製作費項目者,則另依須知規定進行申請。

●事業部分

符合於我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非法人團體或負責人具我國國籍之商號(個人工作室),可依受疫情影響情形申請,依以下三種補助擇一申請。

「各類型藝文事業」補助項目包含人員薪資及必要支出費用等,最高上限250萬元。

「營業額減少達50%之事業」以其雇用員工數每位4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

「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付其員工未達基本工資之事業」,以其雇用員工數每位1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停業補貼;事業之受雇員工給予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共4萬元之補貼,由事業一併具領轉發。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