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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產業投資抵減上路 專網懶人包+4場說明會精準掌握申請辦法

2023/12/06 18:35

影視音內容之開發、產製、流通,全部納入投資抵減適用範圍。(文化部提供)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條文今年5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文化部於12月1日完成發布「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抵減辦法」、「個人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所得額減除辦法」及「文化部辦理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抵減或所得額減除之申請及審核作業要點」,即日起開放線上申請。

文化部也於今(6)日公布目前經行政院核定的國家戰略重點文創產業,包括影視內容產業及聲音內容產業的開發、產製、流通。文化部表示,公司、有限合夥事業或個人於今年6月2日以後投資符合國家戰略重點文創產業一定範圍的事業或專案,由被投資的事業或專案發起人於獲投資半年內,提出投資計畫經文化部核定,投資人即可於投資期間達2年後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或自所得額中減除。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創產業享租稅優惠。(文化部提供)

文化部也特別建置「文創法投資抵減暨租稅優惠服務網」,自即日起開放申請投資抵減,服務網上並提供懶人包、Q&A等相關資訊。而為利外界瞭解申請程序,文化部將於12月中旬起,陸續舉辦北、中、南、東4場說明會,說明會資訊及報名方式也將於服務網公告(https://tcci.m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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