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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亂拆!彰化藝術館前「消防栓」有身分了 正式納入歷史建築保護

2026/01/19 14:47

彰化藝術館前廣場消防栓柱子上文字寫著「消火栓」已列入文資保護。(文化局提供)彰化藝術館前廣場消防栓柱子上文字寫著「消火栓」已列入文資保護。(文化局提供)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先前因外罩透明壓克力板,被誤認為「裝置藝術」而意外爆紅的彰化藝術館(原彰化市公會堂)前消防栓,如今身分已定。彰化縣政府日前召開文化資產審議會,決議將位於彰化市公會堂定著土地範圍內的消防栓與門柱,正式納入歷史建築附屬設施,未來將受《文化資產保存法》保護,不得任意拆除或破壞。

這座消防栓位在彰化藝術館廣場前、臨中山路人行道旁,因造型老舊,加上外罩壓克力板,去年台灣設計展期間配合會場布置,被拍照上網後引發熱烈討論。由於該消防栓已無實際消防功能,自來水公司曾評估是否移除;同時,縣府為配合設計展進行中山路友善行人步道工程,原規畫一併拆除消防栓與門柱,並在現場標示「打除」、「改平面」等字樣。

彰化縣文化資產審議會決議將彰化市公會堂登錄土地範圍內的消防栓及門柱,正式納入歷史建築附屬設施,受《文資法》保護,不能隨意拆除或破壞。(文化局提供)彰化縣文化資產審議會決議將彰化市公會堂登錄土地範圍內的消防栓及門柱,正式納入歷史建築附屬設施,受《文資法》保護,不能隨意拆除或破壞。(文化局提供)

不過,相關標示被關心文資的民眾發現後,隨即發聲搶救,擔心一旦拆除,將失去彰化市公會堂被登錄為歷史建築的原有精神與歷史脈絡。為回應民意,縣府當時緊急會勘現場停止拆除,並於今年首次文化資產審議會提出變更登錄範圍。

審議委員指出,彰化市公會堂早在2002年即登錄為歷史建築,但當時保護範圍僅著重於主體建物,周邊具有時代意義的附屬設施並未一併納入。此次審議通過後,正式將廣場內的門柱與消防栓納入文化資產保護範圍。

文化局表示,取得文資身分後,這些設施不再只是擺設,更不是路障,而是具有法定地位的文化資產,未來任何修復或變動,都須依《文資法》程序申請,並由專業人員評估,以確保與歷史建築整體風貌的一致與完整,也可化解日後再度被拆除的疑慮,讓這座日治時期留存至今的公會堂及其周邊設施,能夠更完整保存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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