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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審委竟要求公視董事候選人應先徵詢國會 文化部:遺憾與不解
8位在野黨推派的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聯合署名聲明稿內容。(翻攝自聲明稿)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第8屆公視董監事審查會8名在野黨推舉的審查委員,今日以新聞稿提出,要求文化部應廣徵國會各政黨對候選人意見後,再召開審查會議。對此,文化部晚間回應表示遺憾及不解,並質疑「此舉豈不是復辟黨政軍介入媒體的威權時代」?
文化部指出,《公共電視法》第11條規定,「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其經營應獨立自主,不受干涉」;第13條,董監事產生程序由立法院推舉11名至15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從法規即可清楚理解,為維持公視獨立自主,公視董監事會的選任是取決於「公正人士」專業的判斷,而非立法院「政治」的決定,而審查委員就是代表法所定義的「社會公正人士」。
文化部表示,令人遺憾的是本該擔任超越黨派,作為「公正人士」的審查委員,竟要求先徵詢立法院「各政黨」對候選人的意見,形成共識後,才能召開會議進行審查。等同主張政黨意見高於審查委員意見。
文化部說明,文化部於3月11日進行3月底前的會議時間調查,因少數委員無可行時間,因此,最終決定及通知4月16日召開第2次審查委員會。但卻在電子郵件通知發出後,才接獲8位在野黨推舉的審查委員提出聯合聲明。
文化部重申,此次提出的候選名單,皆完全依照前次審查委員會委員所提與參考各界的意見,審慎提出年輕、跨領域、族群平衡等的專業人才作為候選人,未料卻受到如此回應。文化部表示:「懇切期盼各審查委員能實質進入審查委員會,進行超然、公正、專業的討論及投票,相信社會也會尊重審查委員理性及具公信力的最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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