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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提高節目品質 自籌經費比例將調降為40%

2018/07/31 06:00

劉怡汝計畫降低兩廳院自籌經費比例,但不會因此降低場租。(兩廳院/提供)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劉怡汝也大膽提出未來目標,是於2019年將自籌經費比例由55%降低為40%,但這個計畫尚未向董事會提報,若董事會同意,還需進一步向文化部報告。

劉怡汝解釋,其實最初兩廳院法人化設計時,從未在明訂的規定裡有任何關於「營收」或「賺錢」的目標,而是為了引進專業人才讓兩廳院的營運管理更專業化。在兩廳院正式法人化之前的經費預算,自籌比例約25%,法人化之後為什麼會發展成近3年自籌比例高達55%,有很多大環境因素造成社會對「法人化」的期待都是賺錢,但在文化機構裡,把「賺錢」放在第一位,就容易造成過度商業化。

過去這幾年兩廳院的年度預算多為7億元左右,亦即自籌經費為3.5億,其中,除場租、售票、餐飲、停車費等收入之外,對外募款金額約為2500萬左右。若調降為40%,年度預算又維持7億,等同於來自中央政府編列的預算將超過4億,如何說服廣大納稅人?

劉怡汝表示,自籌經費比例降低以後,中央挹注的經費將可實質用於支持表演團隊的創作,或與表演團隊合作節目,讓表演團隊有更充裕的預算提升節目的品質。

但這個「支持」的方法,不會用於場租的減免或折扣,劉怡汝說,就現行場租費用比例來看,若以音樂廳大廳的一場演出為例,場租費用約8萬元,但加上周邊設備管理維護與人事費用,整體需要32萬元,每出租一次場地,都只向表演團隊收取場租8萬元,其餘費用都是兩廳院自行吸收,可以說是「每租1場賠1場」,但也不可能全部經費由表演團隊自己付,「這樣表演團隊會倒」,這是為什麼兩廳院法人化之後,不能把目標放在賺錢的原因之一。

此外,就募款部分來看,劉怡汝不諱言,以兩廳院的宣傳效益,要找贊助商是比其他場館或團隊容易,但也怕因此產生排擠效應,因此,募款的目標也不會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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