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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留與不留的難題─相關人士籲保留南市水交社日式眷舍建築

2007/05/09 06:00

記者吳幸樺/台南報導

台南市水交社眷村將進行拆除作業,水交社眷村文化工作室人士期盼文化局能保留眷村內興中街17號至29號日式建築部分具歷史價值的房舍,但因不在古蹟指定範圍內,文化局表示,依文資法,只有古蹟所有權人有權提報古蹟,文化局也無法源依據。

水交社文化園區內,僅興中街116巷以南8棟將官宿舍列為歷史保存區,園區內其他房舍都在計畫拆除之列,所有權人國防部正在進行相關準備作業。志開新村自治會會長孫桂熹號召眷村老眷戶組成水交社文化工作室,包括建築師葉世宗、明德里長陳瑞華、荔宅里長張英等人前往會勘,並向市府文化觀光局、都發局陳情,希望市府積極與國防部溝通,眷舍拆除過程應派員監督,以防止包商觸犯文資法。

孫桂熙等人也提出訴求,希望眷村內所有15公分以上的樹木能予以保留,並暫緩拆除興中街17號至29號未畫定在保存區內的日式房舍。文化局古蹟維護課長林韋旭則表示,水交社園區開發案已經由市府與軍方協商定案;依現行文資法保障所有權人權益的精神,只有所有權人國防部有權提報指定古蹟,文化局並無權限要求他們保留未指定古蹟範圍的建物。

都發局則表示,依照時程,將於5月底進行拆除作業,但主秘洪正中已指示,在拆除前將召集包商與軍方協調,確定拆除範圍,屆時將會代為轉達文史人士的訴求,極力爭取保留其訴求之建物,至於樹木部分,只要不在計畫道路上,均會被保留下來。

水交社眷村在日治時代為日軍武官及其眷屬居所;抗戰勝利後由空軍派員接收,供空軍官兵及眷屬居住,國民政府遷台後,台南空軍基地成為主要戰鬥機場,水交社陸續興建眷舍供國軍官兵、飛行官及眷屬居住;此區建築延續日式武官宿舍風貌,有玄關、挑高通氣式木質地板,格局方正、四周圍繞庭園,其中聯隊長宿舍目前為閒置,建物大致維持原貌,改建部分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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