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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文獎條例稅制改革協商未達共識 留交院會再戰

2020/12/23 05:30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立法院朝野黨團昨協商「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對於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提案主張,政府若要表達支持文化藝術事業的態度,應透過免徵娛樂稅、經認可之文化藝術事業得免徵營業稅的方式鼓勵;文化部長李永得一度提出營業稅與娛樂稅皆免徵,不過,在財政部門代表未支持的情況下,最終朝野仍未達共識,相關條文皆保留送交院會朝野協商。

文獎條例自2002年修法後,已有近20年未大幅度修正,此次修法重點為新增「權益保障」專章,增訂協助文化藝術工作者加入勞工相關保險輔導措施;另也有諸多討論涉及文化藝術產業的娛樂稅、營業稅徵用規定。

蘇巧慧針對第三十條提案主張,文化藝術產業已從過去的奢侈消費轉為獎勵,但如今仍在課徵娛樂稅真的很不合理,應有所調整才能展現政府願意扶持文化藝術產業的態度;蘇巧慧也說,根據統計,占娛樂稅大宗的產業為KTV、夾娃娃機、高爾夫等,文化藝術事業自2017至2019年占全國稅收僅有0.01%,折合新台幣約2.5億元,用這麼少的金額展現國家對文化藝術支持的態度「很合理」,也能讓文化藝術工作者感受到國家對他們的善意;該提案並獲得民進黨立委黃國書支持。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追問,娛樂稅屬於地方政府,短少的稅收中央是否要補助?李永得則說,當前的狀況是營業稅多半免稅、娛樂稅減半,他認為這樣的狀況並不合理,一度提出娛樂稅與營業稅皆免徵;李永得也承諾,短少的稅收文化部會負責補足「沒有問題」。

財政部代表則強調,目前並非所有文化藝術事業都免徵營業稅,且審核還是有一定條件,若文化部願意補足地方政府短少的稅收,建議將相關文字入法。最終在朝野無法達成共識下,擔任主席的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裁定,相關條文皆保留送交院會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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