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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 郝妮爾/所以我養貓
◎郝妮爾
◎郝妮爾
貓很賤,且牠必須賤,太溫順的貓會讓我捨不得。
曾經,一整個屋子裡,只有我與先生,及二貓為伍。牠倆每日最要緊的工作,就是曬個太陽、於涼爽處翻肚,並且大大方方地找麻煩。例如,想辦法將水龍頭打開,弄得自己滿臉醜溼,再把周遭處也踏髒踏黑;又或者,是打翻每一個未即時收起的杯子,也可能是將躺在床邊的布偶開腸破肚。特別是一歲左右的貓,活力滿點,勤奮地抓破床單與沙窗,抓花沙發的皮革,且特喜將書本咬得碎碎裂裂。
我們總是一面收拾,一面自問:到底,當初,為什麼要養貓嗄?
本來是堅決不貓的,因為全天下的貓都有雙睥睨的眼睛,是以,我們的第一隻貓完全是個陷阱。要怪就怪那隻奶貓,眼睛根本還沒睜開,一小團窩在那裡,讓我誤會貓咪永遠只會窩著打呼嚕。便朝牠走近。
「欸,你不要碰貓,碰過的奶貓,沾上人類的氣味,貓媽媽就不要了。」先生那時還如此提醒過我。然而時值仲夏,風雨欲來,三隻小奶貓窩在水溝旁邊,我蹲在那盯了很久,不確定牠們還有沒有氣息。那是我第一次聽到奶貓摸不得的說法,心不在焉地反問:「誰說的?」他理直氣壯回了一句:「誰都這樣說。」
於是,我伸出食指輕輕撫摸其中一隻,牠該叫一聲,另外二隻也唉了起來。這下確定,三隻都活。但我已摸了其中一隻,牠是不是死定了?我轉頭看向先生,恍若實在無可奈何,別無選擇地說:「怎麼辦?只能養了。」
順理成章,我們奶大了一隻乳牛貓,又領養了另一隻黑貓。狗派的我,如今的生活全被貓咪霸占。咎由自取。
但仔細想想,或許正是因為我知道貓咪有多討厭,才喜歡牠們滿屋子跑。
太溫順的事物總是讓我忍不住聯想,這個生命受了多少的傷?就像聽見大人爭吵時仍安靜塗鴉的孩子,沉默不語專注地畫一朵花;又或者甘願扛起一切的父親或者母親,把腰彎得好低好低看能否再扛起多一些重擔;也看過好多,明明已經眼淚爬滿雙眼,卻還是面帶微笑的女孩子,體貼地問:「我這樣會不會嚇到你了?」
欸,他們到底,經歷了什麼?我總忍不住想知道,知道後又有太多不忍。
也常常想起我們曾經養過一隻狗,人見人愛,誰都誇獎牠乖,少有人知道,因為牠待過繁殖場,待過狹小逼仄的籠子,睡在自己的屎尿旁邊,清醒了就滾一坨屎當做娛樂。所以牠乖。只要有一張軟軟的被子,就覺得那是生活最好的樣子。連離開那一天,牠都安靜得悶不吭聲,被我們懷抱在手上就像是抱一團棉花。
目睹過那人那狗,我才決定要養貓。我要全心寵愛一個生命,毫無顧忌地愛,畢竟貓能幹下最大的壞事,也壞不過屎尿之屬。既然無法傷天害理,那我便要任牠歪躺、露肚,任牠(偶爾)隨意大小便或把追逐的蟑螂通通藏在沙發底下,抓破各種平滑柔順之物。總而言之,我要去愛一個不符合這世上所有乖巧定義的,那種生命。
所以說,貓必須賤。必須明亮地使壞,讓我不必再有任何一刻心疼。
倒是,開篇之初所謂的「曾經」,如何解釋?是這樣的,此刻已是一家三口,且三貓入屋,六張嘴喋喋不休,嚷嚷著誰又打翻水盆、誰咬破尿布,誰喵嗚不休,實在吵得可以,吵到我偶爾重新自問:到底,為什麼要養貓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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