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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 張讓/寫給父親的信 - 小談喬治.艾略特

2026/05/06 05:30

圖◎SHIANGCC圖◎SHIANGCC

◎張讓 圖◎SHIANGCC

許多西方作家都有一再重讀心愛作品的習慣,最常見的如《追憶似水年華》、《安娜.卡列尼娜》、《罪與罰》、《尤利西斯》、《戴洛維夫人》等。不少英美作家年年重讀《米德鎮的春天》,有的則在需要充電時才回去讀。英國記者茹貝卡.密德(Rebecca Mead)在回憶錄《我在米德爾瑪契的生涯》(My Life in Middlemarch)裡,寫她從年輕時代結識《米德鎮的春天》開始,便年年重讀不曾間斷,可說是在這部小說裡長大。成年後遇到難題便打開《米德鎮的春天》尋求指點,如同有人打開《聖經》,透過新的觀點詮釋,總能有所啟發。

我看了一輩子小說,可是從沒和任何一本有過親密關係(除非把《西遊記》算在內)。年輕時迷張愛玲,尤其是《半生緣》,看了許多次,愛她冷豔到冷酷的文采、晦暗的氣氛和悲劇的人物,但並不認同任何角色──那些扭曲可怖的人物簡直無從理解起。中年發現英國作家裴娜樂琵.費茲傑羅,從風格到主題在在和張愛玲相反,一切深藏在收斂的文字底下,是另一種迷人──需要用心也用腦,可是更加深刻。我看遍了她的小說,可以暢談書中人物特點,但與我無關──沒一人是我。

可以說我看小說反應遲鈍,不管再怎麼迷戀或同情,從沒在書中人物身上發現自己的影子,單純是個隔岸觀火的旁觀者。因此再怎麼熱愛,下筆談的是從文學角度來看好在哪裡,而無關個人認同──是用腦多於用心、好奇而不介入的讀法。

有些作家寫閱讀小說經驗,重點就在認同書中情境人物,覺得那小說就是為自己而寫,如我寫過的美國非虛構作家費斐雯.郭尼克。密德寫她和《米德鎮的春天》的密切關係也類似,只是經由身為讀者和記者的雙重透鏡,除了深入艾略特生平與她筆下世界,更展現她這部小說切合每一時代的現代性。

是在這書裡,我發現了一封艾略特給父親的信,一下子和她「親」了起來。

那時艾略特仍年輕,本名瑪莉.安.艾文斯(Mary Ann Evans,1819-1880)(成為喬治.艾略特是後來),是個虔誠基督徒,週日必隨父親上教堂做禮拜。可是她也熱愛閱讀思考,什麼事都要自己徹底想過。一次讀了朋友推薦的《探究基督教的起源》,信仰竟徹底瓦解了。書中指出描述耶穌生平,不需也不應仰賴超自然的說法和奇蹟。有趣的是她原本滿懷自信,準備讀後大舉駁斥,沒想到卻反為作者說服了。從此拒絕再和父親上教堂,融洽的父女關係幾乎破裂。這信可說是一封陳情書,向父親解釋她的想法,為自己辯白。文筆堅定有力,自信驚人──難以相信一個19世紀教育程度有限的年輕女子能有這樣獨立深刻的思想和雄辯,比現代大學生強多了。她寫:

「我認為《聖經》是摻雜了真實和虛構的歷史,雖然我敬仰而且珍惜大多我相信是耶穌本人的道德教導,然而將教義建立在猶太人觀念裡的耶穌生平事蹟上,我覺得不但是對上帝太不敬,也有害個人和社會。」

她無法參與崇拜一個她反對的宗教,除非為了私利而假意信奉。可是幾週後妥協了,恢復和父親上教堂。她在信裡告訴一個朋友:「不過只是坐在那裡仰望教堂圓頂神遊……人在而心不在。」

二十幾歲時我雖也在思考,但質疑多,並沒真正自己的想法,除了有限的零用錢要花在哪幾本書上,沒做過什麼重大決定。直到大學畢業後拒走法律的路,因為痛恨法律的枯燥──和性情有關,與思考無關。讀到這封信,發現自己竟和艾略特有個共通點:我也因想法和父親強烈衝突,給母親(其實也是給父親)寫過一封類似的陳情書(我的信比較天真輕快,還附了插圖)。奇的是過後忘得一乾二淨,多虧妹妹幫忙照顧父親臨終一段時發現了,拍照傳給我看才相信有這回事。

而這容貌不揚膽敢違逆父親的小女子,不但思想驚人深刻(如翻譯過史賓諾沙的拉丁文哲學著作《倫理學》),而且比同代人先進,做了許多一般人不敢做的事。除了以男性筆名寫小說,生活上也挑戰禮教驚世駭俗。首先,和一位有婦之夫喬治.路易斯同居(他是天主教徒,從沒離婚),甚至以喬治的名字做筆名,公然以夫婦身分與他進出社交圈二十年,自稱路易斯夫人,直到他病死。好友同儕都知兩人恩愛幸福,遠超過大多合法夫妻。可是在他死了一年半後,她嫁給了小她二十歲的會計師約翰.郭斯(John Cross),再度震驚文壇。婚前她在一封給好友的信裡暗示:「如果未來我做了什麼你難以相信的事,是因為我有我的理由,只不過你沒法知道而已。」婚後她在日記和信函裡再三記述和新婚夫婿如何快樂,不到七個月就病死了,才六十一歲。

其實真正奇異的是,儘管行為先進,骨子裡她並不那麼特別,反而相當保守。像一般女子,她嚮往愛情、婚姻和家庭。不同的是,她也追求獨立,除了經濟獨立,也包括思想、職業與生活的獨立。兩者發生衝突時,她便大膽選擇,一次又一次,追求屬於自己的最大幸福。所以忤逆父親拒上教堂於先,又漠視當時宗教禁忌和社會禮俗與男子交往同居於後。更難解的是,她並不支持女權運動,反對女性應有投票權,不盡然是個女性主義者。可是放大視角,現代許多美國女性主義者也不乏自相矛盾之處,如婚後仍循舊制改冠夫姓彷彿天經地義──看看強幹如希拉蕊.柯林頓和蜜雪兒.歐巴馬等前第一夫人便可知。

艾略特動筆寫《米德鎮的春天》時五十歲,人生關鍵的大風大浪都見識過了。她原本打算寫一個年輕醫師滿懷理想到鄉村行醫的故事,卻很快就擱淺丟下了。接著改換角度寫〈布魯克小姐〉,竟得心應手源源不絕,便一直寫了下去。人物接連出現,打破單線敘述而以多線穿梭進行,故事在讓人眼花撩亂的人性糾纏裡徐緩展開,主題逐漸浮現。然不論情節多麼複雜,有個信念貫穿其間,就是人生經驗重於理論和知識。她的人物在生活裡受傷學習成長,終而找到屬於自己的路。在這涉及階級、性別、教育、貧富、宗教、信仰對立的種種衝突裡,她傾注了自己的愛欲掙扎、失意挫折與道德理想,逼真而又深刻動人。

其實多蘿西亞(也就是布魯克小姐)便是年輕時的艾略特,滿腔宗教狂熱和保守思想,一心尋求心智卓越的男子來輝煌自己的生命──艾略特初戀的社會哲學家史賓賽欣賞她的才智,可是嫌她難看斷然回絕她示愛的情書,讓她心碎自卑到簡直活不下去。後代女性讀者不知多蘿西亞其實是艾略特對舊我的自嘲,只覺她眼界太小自視太低實在讓人失望。因此艾略特死後很快遭到後進作者鄙視,嫌她古板過時而地位大跌。

然而事實證明這巨著畢竟禁得起時間考驗。英國名作家莎娣.史密斯在〈論《米德鎮的春天》〉裡盛讚這部小說偉大不朽,並引用多年英國民調結果為據:高居最受歡迎小說榜首,甚至勝過奧斯汀的《傲慢與偏見》和夏綠蒂.勃朗特的《簡愛》。史密斯認為艾略特的偉大在於她襟懷寬大,不只關心主要人物,而及於所有人物。筆下充滿了感情,同時兼具透澈的靈視,展現知識與經驗、善惡與愛情交互作用的力量,讓讀者見到人性原來是這樣。每個時代都需要這樣寬宏睿智的小說,所以英國讀者才年復一年回到《米德鎮的春天》。

無疑《米德鎮的春天》是絕頂之作,只是我得屢試屢敗許多次,最後下定決心花了一段時間細讀才念完,見識了艾略特的偉大,歎服不已。起初幾次,都是讀到多蘿西亞居然看不出卡蘇朋是個乾枯中空的朽物,不但滿懷崇拜嫁給他而且卑躬屈膝忍氣吞聲,便噁心得看不下去──她怎麼可能瞎眼到那種程度?沒她聰明的妹妹西莉亞就靈活得多,雖然安於平凡毫無幻想,可是一眼便看出卡蘇朋的卑鄙可憎。小說裡經常是如多蘿西亞這種追求空中樓閣的人物不識真相,反是腳踏實地的女子看得一清二楚。如稍後出現的瑪麗,姿色平常但聰慧早熟明辨是非,知道自己追求什麼從不三心兩意,而且能說會道,出語尖銳俏皮──我特別愛聽她說話。她是全書鋒芒最利最有潛力也最沒野心的人,絢爛而卻有海灘石頭之美。

也許從多蘿西亞和西莉亞姊妹,看得出艾略特的雙重性:高傲而又凡俗,所以思想行事開明先進,在情感和喜好上卻保守固執。因此我讚歎艾略特的複雜矛盾,卻難忍多蘿西亞的痴愚可笑──直到在瑪麗身上窺見了另一個可能的艾略特。令人驚訝的是,一度有人問她卡蘇朋的原型人物是誰,她無言指了指自己胸口。顯然她已將自己打散化入不同人物之中,是多蘿西亞、西莉亞、瑪麗,也是卡蘇朋、里德圭特、賴狄斯洛。因此能讓小人物比大人物更有分量,而即使最可憎的人物也喚起讀者的同情。

最後多蘿西亞由雲端降落,不再積極改造社會,而成了一個隱身幕後默默行善的人。小說結尾有一段耐人尋味的話:「……對你我來說,世界之所以沒變得像預想中的那麼糟,大半來自那些虔誠謙卑地過日子,而後長眠墓中無人憑弔的人。」如果你靜心咀嚼,便會明白她何以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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