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藝術文化】<文化評論>「動新聞」之後,公共媒體怎麼走?

2009/12/02 06:00

近日「動新聞」以動畫的方式出現,此一新的新聞呈現方式,引起社會輿論譁然。動新聞的內容,包含新聞剪輯畫面、實景模擬動畫、旁白、配音等,將新聞中描述的情節一一回顧呈現。尤其是凶殺、強暴等嚴重社會案件,以往無法在新聞媒體中播出之畫面,如刀砍、猥褻等動作,都經由此種新媒介,在網路上廣為流傳,且該媒體可能進一步擴展到電視等傳統新聞媒介。

大眾傳播媒體主管單位NCC對於這樣的媒體亂象,卻僅止於「聽取專家意見」,未有進一步動作。即使是台北市政府在第一時間開罰,也只能依據《兒少法》30條的違反媒體分級規定做技術手段的干擾。事實上,如此聳動、違反社會良心的網路內容,縱非以新聞的名義播出,也不該任意傳播。

事實上,台灣的商業媒體惡質腥羶由來已久,「動新聞」可說是此種萬惡現象之大成。

其實,我們需要的難道不是更多為弱勢族群、為社會公益發聲的公共媒體嗎?惡質的商業媒體,使得少數人的聲音、良心的聲音都漸漸被淹沒在速食媒體的洪流中。尤其是對比於動新聞這種腥膻色的內容,更應該在傳播媒體中有足夠的發聲平台,讓各方意見都能被閱聽人接收,並思考、判斷,而不是任由利益導向的商業媒體們沆瀣一氣地廣告賺飽飽,同時殘害兒童及少年的身心健康,引發更多社會問題。

如今動新聞在台灣的出現,正是惡質媒體環境長期累積的嚴重後果。身為專業的媒體工作者,對此憂心之甚,已經無法再避而不談,事實上,華視工會於六月初曾經挺身而出,不惜以抗爭的方式,走上街頭,要求政府提出更完整、具遠見的媒體政策:如完備華視公共化之組織與製播環境,以壯大清新、優質的公共廣播媒體。

近日適逢公共電視廣播法修法,正提供我們一個思考、檢討台灣公共媒體發展方向的機會;華視工會要責無旁貸的問,政府身為媒體公器的掌握者,是否有用心在營造更優質、更符合公益的媒體環境?還是要繼續任由不肖財團操控生殺大權,宰割所有閱聽人?

(作者為華視產業工會常務監事)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