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為優化文化產業整體發展環境,文化部先於2019年成立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與政府協力振興文化內容產業,並同步啟動《文創法》修法工程。經過多次跨部會及專家諮詢會議,今(12)日正式預告《文創法》修法草案,草案自預告日起60日,預告期滿後文化部將再依各界意見進一步研修後,將修法草案送行政院審議。
此次修法,是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自2010年立法以來最大幅修正。文化部表示,過去4年來,文化部相關文化內容產業政策已大幅轉型。本次預告修正草案版本,著眼於全球化數位時代之前瞻願景,將從環境面、產製面、資金面及通路面等「四大面向」,優化文化產業生態系發展環境,有助於強化健全文化金融體系、促進產製量與產製品質提升、健全文創產業跨界媒合加值機制、拓展海外通路及強化文化國際傳播等,以厚植我國文化經濟軟實力,以作為未來研訂相關政策或計畫時可資遵循之上位法源。
文化部指出,本次修法幅度相當大,並重新架構各章節,修正條文共計16條,並另新增3條,以放寬政府協助、獎勵、補助事項之範疇,並優化文創產業可獲得之投資抵減和租稅優惠等機制。修正草案共包括總則、基礎環境、原創開發與流通利用、資金引進及附則共五章31條。
預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可參考此連結: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3_110669.html。
另外,民眾若有相關建議,可至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b7e134ca-cdb7-46f0-aa09-ec12c7df58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