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扉
有些男人在交往前會言明,自己並不認同婚姻的制度與安排,他覺得自己沒法一輩子忠於一個女人,外界的誘惑太多,而他覺得自己早晚會厭倦,不過就是時間早晚的問題,是以他是不結婚的。
以前我總覺得,這樣的人對於感情玩世不恭、吊兒啷噹,擺明就是情場浪子,所以才有這樣的觀點。但現在我卻覺得,這樣的人至少把婚姻、把誓言當作一回事,明白那當中的責任與義務,而且頗有自知之明,所以才會先言明自己的遊戲規則,玩不起的人就別來瞎攪和了。
這樣的做法總好過有些人明明外遇、明明婚內出軌,給家庭帶來了莫大傷害,卻沒有覺得絲毫的抱歉,反而不斷拉人當墊背,說著那誰誰誰不也外遇,不停地舉例後,甚至還說出「婚姻制度違反人性」來為自己開脫。
說起來,法律並沒有強制交往一定要結婚,結不結婚是個人的選擇,但你既然結婚了,也就代表你認同婚姻制度,就應該對婚姻忠實,並深深地把婚姻當做是一項嚴肅的承諾,而不是一個隨時可背棄的東西,這才是正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