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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證實蘭館文物寄存人未談續約 由文化部逕行指定國寶亦恐違法

2022/11/28 23:07

陳學聖要求文化部指定蘭館文物中的唐褚遂良〈黃絹本蘭亭卷〉(如圖)為「國寶」,但依《文資法》規定,須由文物所有人申請,若文化部逕行為之,恐違法。(翻攝自故宮官網)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板橋林本源家族林柏壽及其後人寄存於故宮的「蘭千山館」文物,因寄存合約期滿,目前正依「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徵集辦法」第14-19條辦理後續相關作業,據了解,故宮傾向不再續約,目前尚未定案,文物所有者林家至今也未曾公開表態。

國民黨智庫文教組召集人陳學聖今(28)日指出,為防止「蘭千山館」文物流落海外,已發起「搶救蘭千山館文物,國寶留台灣」連署行動,除要求故宮繼續簽訂文物寄存合約,亦要求文化部依《文資法》,指定蘭館文物中的唐褚遂良〈黃絹本蘭亭卷〉及唐懷素〈小草千字文〉為國寶。

然而,經查《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對於文物的指定規定,第30條即詳載「本法第六十七條所定私有文物之審查指定,得由其所有人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之。」亦即目前文物僅是「寄存」故宮的現況下,必須由「林家」提報,故宮實際並無權干預;而文化部更不能主動逕行審查、指定。

外傳林家並未為了蘭館文物續約寄存問題請求「搶救」連署,對此,故宮今晚表示,針對「蘭千山館」文物,並未辦理延長寄存合約的作業,僅通知因合約到期,請寄存人取回,並已在寄存人要求下,給予取回作業緩衝期。至於是否與物主協商新的寄存合約,目前雙方皆未談及。據了解,故宮傾向在物主有意願的前提下,重新議定新約,而非延續無償寄存之舊合約;而林家似也未主動拜託連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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