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先拍板再要預算!北流1.9億墊付款挨轟不符程序 文化局2週內提報告

2023/11/07 17:10

北流1.9億元爭議款難題未解,教委會將墊付款一案擱置,要求文化局提出詳細報告。(記者甘孟霖攝)

〔記者甘孟霖/台北報導〕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北流)1.9億元爭議款難題未解,文化局編列墊付款送台北市議會審議。今(7日)議會教育委員會進行提案審查,多數議員雖同意墊付款,但認為此案不符合程序正義,議員苗博雅就直言這樣「先同意1.9億款項再回頭來找預算」的行為,根本是「情緒勒索」。委員會最後決議將此案先擱置,並要求文化局給出詳細說明報告;文化局長蔡詩萍則允諾於2週內提出。

北流因工程變更衍生出1.9億元設計監造與專案管理費用,這筆錢該由誰支應,委託機關文化部與代辦的北市府一直無共識,未免每月利息不斷疊加,文化局提報編列墊付款預算。

蔡詩萍表示,針對此案短期希望先由墊付款方式,以免後續利息;中長期方面會照程序再跟文化部協調,或是走法律程序,他轉述文化部態度明確表示不會付這筆錢,但會幫忙程序釐清。

議員簡舒培表示,應該先釐清北流爭議款項究竟是前朝柯文哲市府行政瑕疵,或是文化部的問題,不然向文化部提起訴訟,當中的費用還是要花市民的納稅錢,要是告輸了這筆錢又該怎麼算?

苗博雅說,此案癥結點在於前朝市府在沒有預算情況下,就先去簽約,這些追加的錢其實市府早就知道,為何當初不按正常程序編列追加預算?文化局應該交代過程的真相,究竟是誰說不用按照法定程序提出追加案?或說要賴給文化部?究竟是誰忽略的要先有預算才能簽約的重要原則,不能船過水無痕,開啟這樣的惡例。

新建工程處指出,2010年文化部(當時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與北市府代辦「工程協議書」中明訂,工程期間衍生的履約爭議,得由乙方(北市府)代為向市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並將結果副知甲方(文化部)。本案經調解後須給付廠商技術服務費共1.9億餘元。

教委會第一召集人李建昌裁示此案暫擱,文化局應將此案細節以文字回覆給委員會,最重要的是這樣先簽約再向議會要錢的先例不可長,不能坐視這樣傲慢的財政紀律,教委會要知悉最終簽呈1.9億元的高層是誰,也不容許類似事件在其它局處發生;蔡詩萍也同意於兩週內提出詳細報告。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