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新平溪煤礦歷史建築群」登錄為新北歷史建築
新北市政府公告登錄「新平溪煤礦歷史建築群」為新北歷史建築。圖為坑道內部。(新北市文化局提供)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新北市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去年以重點遺址申請歷史建築或古蹟,新北市府今日公告登錄「新平溪煤礦歷史建築群」為新北市歷史建築。新北市文化局長張䕒育表示,新平溪煤礦雖已停止運作,現場採礦設施系統多數仍保存完整,登錄歷史建築可保存在地歷史記憶,也可使民眾了解北台灣煤礦產業發展歷史及開採運作情況。
新北市文化局介紹,新平溪煤礦自1965年開坑,1997年閉礦,延續「台陽鑛業」自日治時期以來的採礦歷史,經市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審議會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建築群含括坑口、水平坑道(部分)、翻車台、卸煤斗、選洗煤場、儲煤槽、卸煤櫃、檢量室、鐵軌、十分專用側線軌道10處建造物。
新北市文化局表示,今年5月接受民眾申請提報後,市府便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邀請文資審議委員、提報人、平溪區公所、建物及土地所有人等相關單位辦理多次會勘,於11月29日提送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文資委員認為現場建造物多數保存完整,構成煤礦生產、處理與運輸系統,呈現產業運作方式與技術特色,具備建築史及技術史價值,因此審議將其登錄為歷史建築。
張䕒育補充,市府對於文化資產保存不遺餘力,未來也會持續推廣礦業文化資產,促進新北市礦業文化資產的活化及保存。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