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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異同OPEN講〉同志也能恩愛 何苦拆散

2016/09/12 06:00

文/蔣明白

曾經紅極一時的兩性作家兼電視節目主持人苦苓,卻因為外遇、離婚的負面新聞,而黯然離開演藝圈,選擇了前往偏鄉,當一名森林導覽員。

時隔多年,苦苓以再婚的身分,又重新出現在螢光幕前,而就在八月底的一次電視專訪中,他針對目前極為普遍的外遇現象提出了他的看法,苦苓說:「外遇是因為婚姻原本就已經有了問題,而夫妻之間感情生變也有三種徵兆,一是不談心了,二是不約會了,三是不親熱了。」

雖然我不確定夫妻間在有外遇之前,是否就一定會有這三種徵兆,但更讓我好奇的卻是,所謂的同性戀者,指的就是他們根本不想和異性談心、約會或親熱,因此,就算當事人被迫選擇假結婚,他們又怎麼可能讓假面的婚姻美滿呢?

或者我更清楚地表明,如果我和我的同性戀人,不但在生活、工作、興趣方面,都有許多可以共通的談心話題,而且我們還可以藉由一起打球、上健身房、和其他男性友人到熱炒店喝酒,而得到更多約會時機,甚至,我們也完全不會拒絕對方的愛愛需求,那麼,我們不正是一對模範的恩愛夫妻樣本,為什麼卻要被剝奪結婚的權利呢?

當然,社會大眾的反應一定是:因為同性結婚是一件違反自然、不正常的事;那麼請問:越來越多已婚者的外遇或一夜情,就可以視為是非常自然且極為正常的事嗎?

更讓同志氣憤的還有,面對層出不窮的虐童、棄養、非婚生子、家暴、父母餵食子女毒品,乃至單親家庭、隔代教養等社會問題,「護家盟」這類團體不是應該給予更多的關注和服務嗎?不然,就直接更名為「護異性戀盟」,或許還更貼切些。

(同性戀有哪些難言之隱?異性戀父母又該如何試著理解同志子女?透過gayproudly@hotmail.com此一平台,歡迎異性戀和同性戀,一同公開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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