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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 吳浩瑋/下賤的獅子 - 2之1

2023/12/18 05:30

圖◎阿尼默

◎吳浩瑋 圖◎阿尼默

那晚,一部我討厭的電影得了最佳長片。

或許是恨都分給了這件事,所以當Ch在電話裡告訴我,他交男朋友的時候,我沒有哭。

Ch說他們交往一個多月,交友軟體認識。對方讀不錯的國立大學、平時都在忙學生劇組、有自己的生活。並且是對方先告白的。從他身上Ch學到了舌吻的步驟。Ch形容,「沒想到是一件這麼無聊的事。」

我在電話另一頭說,「那麼無聊你還親喔。」他回了句晚安。

掛掉電話後我第一次感覺被剩下。我點進Ch的IG,從他的追蹤清單中,排查到他口中那位男友的帳號,偷看他平常分享什麼文章、拍哪些照片、做哪些事。其中一篇文裡他談到自己喜歡文學,因為是熟悉的領域,我看得特別仔細,然而他提起的都是些我不怎麼喜歡的作家──忽然覺得,憑什麼呢?

憑什麼是,會喜歡這種作家的人,被Ch喜歡?

事情發生後,我反覆做一個詭異的夢。夢裡一張巨大的古典紅色沙發上,Ch與他男友裸著身睡著,姿勢像龐貝城那具相擁的愛人遺骸。這個夢做到最後我總是被嚇醒──不過使我驚懼的並非做愛的他們,而是站在沙發後方的自己。

那些夢裡的我,是一隻獅子。

舉凡我玩的交友軟體,都有一項創建歌單的功能:連動Spotify,在個人簡介塞進喜歡的音樂。

長相很重要,自介很重要,但與兩者同等重要的是他的品味。我心中的門當戶對,在於兩個人的審美觀能如琴鍵般鑲嵌在一起。反之,就算再帥、再高、再有錢,我也不願意跟會聽爛音樂的人約會,如果做愛到一半他播了令人匪夷所思的歌怎麼辦?真的會軟。

品味就是一個人內在的外在條件。如果說看到合意的外貌,人類會本能地起生理反應,那麼,在軟體上看見Ch的歌單的我,幾乎能感受到一種精神上的性奮。

Ch是我遇過歌單與我最一致的人:Men I Trust、The Marías、Beach Fossils、BADBADNOTGOOD、SE SO NEON……明明連面都沒見,卻彷彿已經跟他認識了很久。這是我對Ch最初的意淫。我右滑。屏氣。交友軟體在配對成功時會有一段畫面的延遲,螢光綠的字幕閃現。

第一則訊息我開頭:我也有聽Men I Trust。

他回,那你很幸福。

理所當然地,我們在軟體上一來一回,核對彼此喜歡的作品、交換一些生活細節。我們都有預感會再跟對方糾纏一陣子。換LINE後Ch問我要不要講電話。我說好。那之後,好多好多的夜晚,我們會提前約好十一點半,每次兩、三個小時,偶爾講到天亮,內容不外乎:童年創傷、想死的時機、失敗的戀愛史、生命中對不起的那些人……不爽被稱做文青卻又自命不凡的泛藝文圈苛薄gay在emo時會聊什麼,我們就聊什麼。

Ch不讀文學,但他資質好、講話很機敏、聲音又好聽,就算跟他聊他並不熟悉的文學,仍能不時給出讓人驚喜的反應。曾聽過一個說法是:跟不文學的人聊文學,反而能讓你變得更文學。Ch就是這樣的人選。我想我們正在變成我們。

或許我真的很幸福。

然而,這段關係與我理想愛情唯一的不同,就是它沒有成為愛情。我跟Ch也會見面、看電影,但通常沒吃飯就散了,路上也不怎麼聊天,我準備的口香噴劑從未派上用場。我好心虛,不敢確定Ch到底怎麼想我。諮詢朋友,朋友說三個月是分水嶺,「該在一起的都在一起了。」我卻不願意主動,理由很幼稚:我怕輸。

一旦我追求他,無論他是愛還是不愛,我都會淪為被決定的一方。那太沒尊嚴了。我開始了擅長的自我催眠:他會愛我的。他會愛我的。我們都講了那麼多電話、觸碰了那麼多私密的事,只要這樣下去,就算比別人等久一點,還是能成吧?

結果你們也看到了。

Ch後來跟認識不到三個月的男生在一起。我已經沒有辦法不喜歡他。

我不懂我怎麼輸的。

我特地辦了一個小帳,每晚複習Ch男友的帳號,提醒自己敵人還在。其實他們不曾發過彼此的照片,社群上相當低調,但當他男友偶爾在貼文裡寫及Ch,我會截圖傳給Ch看:「他寫好爛。」

胡淑雯那篇〈與男友的前女友密談〉曾提到:「假如我需要藉著貶低情敵來抬高自己,確保自己的高度,那不就證明我是欠缺高度的?」這句話我一直放在心上,但也僅限於放在心上的程度。現實裡我毫無高度可言。好幾次我質問Ch,那人沒才華又沒品味,幹嘛喜歡他?

明明是我先來的。明明我比他好。

這兩句話我說不出口。我剛做完正顎手術、臉腫得要命,工作上也屢屢不順,寫的採訪沒人看、投的稿子沒得獎,每天覺得自己在老、在醜,像我這樣的人是不應該被喜歡的。我只能透過貶抑Ch男友嘗試讓自己看起來更有價值點。

我的單戀洩漏了我的自卑,但如果是單戀也就算了。困惑在於,每當我講他男友的壞話,Ch並不抗拒這些說法,甚至跟我一同譏笑,說他男友連《駭客任務》都看不懂、太容易被戀人的名分沖昏頭、很沒用,Ch的結論是:「承諾很危險。」說自己也不懂當初怎麼會喜歡他。

同時Ch開始跟我調情。但凡學校或職場碰到一點討厭的小事情,跟Ch講,他都仔細安慰:「喜歡你的人會給你魔法。」並傳了施展魔法的貼圖。

或我抱怨從小到大都沒碰過什麼值得喜歡的人。Ch會開玩笑:「那我很幸運囉。」明知道Ch有男朋友,我還是忍不住說:搞不好是最幸運的。Ch忽然肉麻起來,「希望讓我感覺幸運的人也能感覺幸運。」噁心死了但我接受。

那陣子我剛好在跑影展,Ch會突然說他真的很寂寞,求我講電話,或乾脆不約時間了直接打來。為此我蹺掉了很多部晚場電影。

我故意鬧脾氣,威脅他,「我可能要對你不好了。」Ch回:「不好也沒關係啊。可以壞壞。」

可以壞壞──Ch的男友知道,Ch會這樣跟我講話嗎?

我好奇,或說我強迫自己好奇,因為如果連這份好奇都不見,那我內建的道德迴路可能真的燒壞了。然而,那些夜晚我還是不斷夢見──夢見他們如何做愛,夢見血與沙發,夢見我如何張嘴,如何用犬齒扯開Ch男友的頸動脈。

既然我那麼愛Ch,既然我那麼恨他男友,如今的局面應該算得上皆大歡喜?但為什麼我感受不到幸福?不對。應該說我是幸福的,只不過這份幸福讓我恥辱。至少從小看到大的連續劇跟社會版都告訴我,這樣的幸福是不道德、是反派的。

沒過多久,有人在Ch男友自拍底下留言分手快樂,我才知道發生什麼事。Ch在某次電話裡坦承是自己提的分手,他說不清楚為什麼要分。只是後來回憶這段感情,他總說自己下賤。

我詫異Ch使用這麼極端的字眼。但不管怎麼樣,我還是好想抱一抱這麼糟的他。

當時的我也還不曉得,這段下賤的日子,竟是我與Ch相處至今,他最愛我的一段時光。

那年耶誕節都跟Ch一起過,跨年也是。赴約前我好好洗澡、把腿毛刮乾淨、做了頭髮,穿新衣服,帶著說不定會跟Ch待一整晚的心情赴約。我們買酒,在一○一下方等煙火,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外出跨年,人真的好多,但不減我的亢奮,握著Ch的手又叫又跳。我猜事情有在一點點變好。

等煙火放完、天空恢復黑暗,我和Ch漫步,Ch就住附近,我正想著他什麼時候要邀請我去他家坐坐時,他赫然停下腳步,看著我說,「你自己回去吧。」

我當下還反應不太過來。他在說什麼?我的意思是,他就要這樣走了嗎?就這樣把我拋在人擠人的市民大道?我們在一個風小的轉角處僵持,我拉他衣襬,他卻堅決回家。他說好累。

好吧。

我心想,好吧。既然累了那可能真的沒辦法吧。好吧。我受不了,問他可不可以抱抱。

他說:「這樣會受傷。」

在我搞清楚意思之前,他就被高樓的陰影給蓋住。好吧好吧好吧。這下我真的被丟在人擠人的市民大道。凌晨一點多了台北卻醒得很,燈光從四面八方湧入,周遭是跨年民眾的叫鬧、車輛的鳴笛、慶祝新日子的炮響。

我走進地下,捷運裡人也好多,大家好快樂的樣子,我卻恨不得扛著一把加特林機關槍把所有人打成蜂窩,下個瞬間又覺得自己好可怕。我想起回家的末班公車已經沒了。捷運搭到一半,打電話要媽來接我,她在電話另一頭臭罵我怎麼那麼晚才回家?我連還嘴的力氣都沒有。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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