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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 伊森/未知蝶名

2023/12/21 05:30

圖◎阿力金吉兒

◎伊森 圖◎阿力金吉兒

我居住的社區靠近山邊,季節到了,總有些鳥獸昆蟲現蹤,陽台經常飛來斑鳩雀鳥不說,連蜘蛛蝙蝠都曾把臥室當成休憩處。最近中庭常見一種蝴蝶,停下來時呈倒三角狀,漆黑的雙翼圍上一條醒目黃帶,幾隻零星散落在牆上,安安靜靜的,也不擾人。是鳳蝶還是斑蝶?叫什麼名字?雌蝶雄蝶?幼蟲吃什麼葉子?真想知道,上樓進書房翻圖鑑,或開電腦搜尋,應該很快可以找到答案。

上樓後,我卻沒有這麼做。

腦海裡跑馬燈想起兩款舊遊戲,任天堂DS的《任天狗》以及SONY PSP出的《我的暑假》。《任天狗》在養狗人士眼裡簡直不可思議,怎麼會有人浪費時間在電子寵物上,但它的確能撫慰現實生活中無法養狗貓者的心情;至於熱銷好幾代的《我的暑假》,更是讓都市孩子在二次元的虛擬森林中滿足捕蟲釣魚、採集狩獵、冒險探索,這些人類與生俱來的技能與樂趣。昆蟲少年們都曾懷抱的夢想──發現新種:假設台灣現有六十種鍬形蟲,你幻想要找到第六十一種;有三十二種鳳蝶,你要找到第三十三種。就算不是大鵬展翅的帥氣鳳蝶,退而求其次斑蝶小灰蝶也沒關係,找到新種等於得到命名權,可以冠上自己的姓氏。於是你腰上掛著毒瓶三角盒,手握數公尺的捕蟲網,整個暑假往山裡跑;或切鳳梨剖蜜瓜挖空果肉布陷阱,等著開獎撿拾大鍬;甚至半夜打著哈欠,點燈掛白布,期待真正的飛蛾撲火。

命名權一事說來弔詭。好比天文學家駐守幾十年的夜空,瞇望遠鏡到雙眼矇矓,終於找到一顆沒人見過的星星,狂喜自己的名字可流傳萬世了;或是得到命名權,自己不用卻拿出來拍賣,接著某個富豪標下來,致贈給哪位美女,引為風流佳話:「看!我幫妳買了一顆星。」而這顆星亙古以來就存在於天邊,地球壽命盡後,它依然在天邊,它不是被人「命名」那瞬間才出現的。你幫不幫它命名,遠在天邊的這顆星一點也不痛不癢,它也從來沒拜託人賜名;反過來說,有人問過這顆星星想被命名嗎?有人問過蝴蝶想被命名嗎?壽命僅數十年的人類,去幫壽命上百億的恆星命名,感覺過於驕傲與粗暴,但這種粗暴,明顯存在於人性之中。例如學校裡很多孩子有綽號,本人從來沒被問過是否喜歡那些綽號,許多綽號不堪入耳,如果照現代社會的定義,將之歸類成一種霸凌,那麼星星與蝴蝶是不是也被霸凌了?

生物界的學名以「界、門、綱、目、科、屬、種」規則為順,用的是拉丁文,常取最後的屬與種,稱之為二名法來律定,例如在貓科(Felidae)中,家貓的屬名與種名合起來叫做Felis catus。貓科之下,獅子與老虎的屬名相同,都是豹屬(Panthera),獅子叫做Panthera leo,老虎叫做Panthera tigris,只有最後的種名不同,所以他們能交配生產出下一代,但同屬不同種的子代往往不是失去生殖力就是畸胎。豹屬雜交在自界中非常罕見,混血兒幼崽異常可愛,因此少數動物園人工操弄繁殖,產出各種排列組合:獅豹獅虎、虎獅虎豹、豹獅豹虎。流產與畸胎,當然不會拿出來展示,入園遊客看到的,都是被取了名字,最可愛與最威風的,多數人卻沒有想過牠們是否願意被生下來。

不禁聯想到公車上讓座的新聞:年輕人坐在博愛座上,一個滿頭白髮的人上來,該讓還是不讓?故事的版本可能是白髮人指責青年不讓位,不敬老尊賢;也可能青年主動讓位了,但白髮人認為自己身體硬朗,不需要座位而受辱氣憤。公車場景可以改成捷運或鐵道,老人可改成孕婦或身心障礙者,還有第三第四第五種結果,讓與不讓,我是誰,我需要什麼,本就是幾千幾萬種答案,旁人難以貼標籤。友人擔任東京奧運志工,分享受訓期間講師闡述服務精神,開宗明義提到「你自以為的服務,也要對方認定那是一種服務」,如此服務這件事才能成立,實是精闢玄妙。粗枝大葉如我,無法從事需察言觀色的服務業,只得到簡單的結論:在地鐵與公車上絕對不接近博愛座,遠遠避開那曖昧之席,以免各種尷尬。

另一種我所害怕的情境是寫E-mail或傳訊息給陌生人,尤其有求於人時,總會小心提及是從哪邊得到您郵件地址電話,冒昧聯繫您,如果您不介意,請回電或回信商談所提之事云云。直接打電話太粗暴,對方毫無思考與反應的時間,且未經對方同意,取得聯絡方式已接近不禮貌;直接打過去,幾乎跟接到詐騙電話沒什麼差別了。反過來日常接到詐騙電話,若問一句對方是如何知道自己手機號碼,對手竟常常惱羞成怒。被騙的這方沒生氣,騙人的卻氣到跳腳,實在本末倒置。為省麻煩,不明來電還是盡量不接為妙。

還見識過一種更可怕的「命名」,就是記者與作家的執筆權。當一個記者疏忽錯寫報導,甚至只是將當事人姓名、學歷或職級抄錯,會永遠留在網路上,公諸於世,難以變更。如果只是件芝麻綠豆大的事件,一個記者完稿後,「資訊分享」給其他記者跟著寫,再也沒有後續報導,當事者從此被蓋棺,終生再無抗辯的機會。無心之過已經很可怕,刻意渲染更直接進入罪行的範疇,執筆者是否問過當事人想被寫嗎?想被消費嗎?身邊偶爾有人上了新聞報紙,而報導與自己所知事實相去甚大時,開始質疑整張報紙都是假的,整節新聞都是生成出來的,疑問擴到大歷史課本是不是編出來的。

憶起多年前的某次羅馬行。

這城市我不是很熟悉,但跟著小說《天使與魔鬼》(Angels and Demons)按圖索驥,後來還攻略過遊戲《刺客教條:兄弟會》(Assassin’s Creed: Brotherhood),在市區散步不至於迷路,畢竟競技場、四河廣場、大教堂、許願池,此類路標上千年不會改變。羅馬出差期間,我往往躲在機場旅館看書或運動,不得已要待上幾天時,才搭車進市區覓食。那陣子鬼迷心竅想買一件皮衣,走到西班牙廣場前面的精品街去逛,說是逛其實也只是看看增長見識罷了,就算碰著一件衣服你認定是此生的真愛,羅馬精品街的價格並不是凡人可輕易出手的。當日亞曼尼(Giorgio Armani)的男裝區除我以外,只有一對父子,沒別的客人了。父子中的爸爸坐在中央沙發看著書(還是手機),兒子高帥,身高超過一百九,自己在店裡隨喜瀏覽,偶爾回頭跟他爸說幾句話。

唯一的店員,正在陪我試皮衣,試穿不用錢,在亞曼尼試皮衣當做練膽量。

我對店員說:「我穿L剛好,M就窄了點。」

結果那小鬍子店員回答我,他覺得穿M比較好;我說M比較緊耶,義大利小鬍子微笑,接著以微妙的語氣說道:「This is Armani !」

「這就是亞曼尼呀!」他重音發在Armani的ma,聽起來像「阿嬤暱」,我家阿嬤暱就是要穿得又緊又合身,小鬍子店員與我相視哈哈一笑。

接著轉頭對沙發上的爸爸點頭,他也回我一笑。其實這男人我走入男裝區就認出來了,彼此心照不宣,他是第五代007皮爾斯.布洛斯南(Pierce Brosnan)本尊。我不敢出聲叫他或要求簽名合照,因為我不確定他喜不喜歡路人這麼做,在大街上遇到好萊塢一線巨星的機率不大,還是避免失禮的行為比較好。過去讀過一篇報導,大衛.貝克漢(David Beckham)效力曼徹斯特聯隊(Manchester United)時期,偶爾會自行上街購物,現役的他如日中天,報導說曼城市民在路上見到他,也不過叫聲「嘿!大衛」,不去干擾他逛街購物。我在羅馬偶遇英國軍情六局第七號情報員這件事沒有目擊證人,可能從頭到尾都是我的幻想,但至少那日我忍住了,要求自己保持理性與禮節。(事後檢討,如果遇到的不是第五代,而是當時仍健在的第一代007,是不是還能保持禮節,不衝上去跪下來要求合照。)

羅馬的大街上還有另一種粗暴無禮的情事。南歐的週末總是浪漫,餐廳休息是必然,開門的都是只做觀光客生意,不培養回頭客,殺雞取卵的賣店。我曾在萬神殿(Pantheon)外點了一份通心粉(Macaroni),結果送上來的是筆管麵(Penne),我向服務生詢問,他說這就是我們店的通心粉,表情倨傲,不再加以解釋。也許關於義大利麵的事,義大利人怎麼說都對,但向來不喜歡筆管麵的我不至於看錯菜單;更讓人不悅的是帳單來時,這路邊小攤還自動加上百分之十的小費。除北美之外,大部分國家沒有給小費的習慣,近年則往往包裝成服務費,強制徵收。

自我嘲解,羅馬市區治安惡名昭彰,街頭每一分一秒都在上演「暗搶」的戲碼,寫在帳單上至少算是客氣的「明偷」了;而普遍糟糕的消費經驗,本就是我不願意進羅馬城的原因之一。等車回飯店的空檔,不想再走上大街,索性坐在萬神殿裡看書,偶爾還想到《刺客教條》萬神殿裡的暗殺情節。事後回想那個畫面有點奇趣,竟有人浪費在羅馬的時間,呆坐在一個超過九百萬人次的觀光定點裡看書。離家出差兩週,跳城跨市,包包裡僅有小冊的《古文觀止》,適合不求甚解地翻閱。那天讀到的是王羲之《蘭亭集序》,在一棟一千多年的建築裡,讀一篇一千多年的文章,這麼想想似乎也不為過。

「昔人興感之由,若合一契……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疫情結束之後,聽說萬神殿改變規則,直接公開徵收每人五歐元的入場費,白紙黑字童叟無欺,願者付費,不算是明搶了。沒什麼特別緣由的話,我應該不會再走進萬神殿,恭奉萬神的殿堂將依然佇立千年,才不在乎多一個或少一個路人。

我看著社區牆上叫不出名字的蝴蝶,想起生態浩劫的自然界中,天天都有物種還沒被人類命名,就已經滅絕的事實。此時此刻見到蝴蝶飛舞令人欣喜,若明年的此時此刻能再見到,當做是無比的緣分,牠叫什麼名字不重要,就讓蝴蝶安靜地留在中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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