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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鬥陣寫作俱樂部.短篇小說篇】 黃麗群/活

2024/05/31 05:30

◎黃麗群

◎黃麗群

問題在於如今真的不知該從何說起。如果在二十年前,或許想講一千句,即使在十年前,大概也能講五百句,不過那些時間都過去了。

大概只能說說在這「過去」裡,一些相當自我的、小範圍的重新認識。二十幾歲寫短篇小說時,在語言表現與結構上我都有明確的審美傾向,這裡的「明確」兩個字就是直白的「顯明」而「確定」,你客氣一點,可以溢美為風格,但我真誠一點,或許應該承認那是一種有限。只要確定的事,它必然有限。

但短篇小說最招惹風情的地方好像又與「有限」相關。想像你有各式各樣牧養種植與開採的方案,不過只有一畝三分地。這時運用的邏輯就很重要,篇幅愈小,能忽視不計的技術錯誤愈少,無意義的資訊接納度就愈低。因此有敘事性與節奏感的(不一定是快或慢)更吸引人一點,能運用漢語的形義音造境並摺疊意象密度的也吸引人一點,畫面與細節飽滿的更吸引人一點,人物有說服力的也更吸引人一點。

這的確演化出幾種園林格式,我不認為「得短篇小說文學獎很簡單」,但我同意「以短篇小說得文學獎是有方法論」的,在過去十幾年不算太長但也不能算毫無累積的評審經驗中,我發現每年參賽作品的技術瑕疵(例如不小心把短篇小說寫成長篇的摘要)愈來愈少,作品的起跑線愈來愈整齊,原因可能有許多,包括時代(有意有才於寫作者愈來愈早慧,也愈來愈容易大量接觸到訓練資源)、生態(大環境的萎縮或許讓一或兩個世代不得不反覆停留在參賽現場),文學獎的意義漸漸更加接近一種技術的證據。

不過──以下是你一定也會在無數其他地方讀到的事──技術是中心點,中心點以外,就是荒原。這片荒原有時被描述為才華,有時被描述為靈氣,有時被描述為祖師爺賞的飯,我個人通常描述為「活」,你怎麼活?你怎麼看待活?你對活有什麼意見?我不是說非得熱鬧地蹦跳,而是說,在這些問題裡有內容與資糧的人,才能荒原求生。

我也不完全贊成「寫作要多讀」,這是閱讀資源相對有限的前網路時代殘留的教訓,此際的痛點恐怕正好相反:在評審工作的觀察中,我發現「多讀」這條長年科律,竟為許多作品帶來大量的二手甚至三手的情感,也就是說,在一些參賽作品裡,對人,對人的描繪,對人的動作與反應,明顯來自「讀過的描繪」而非「活著的理解」,有時還能看出剪貼的文本來源,該怎麼說呢?或許可以說,這些作品的問題往往在於「合邏輯到不合邏輯」,然而,最美妙的人物與小說往往是「如此不合邏輯地合邏輯」。

「不合邏輯地合邏輯」就是活。沒有活,就沒有那片荒原,沒有那片荒原,你的一畝三分地只能放塑膠花。而活到一定時間,人多少會改變,二十幾歲時我那些明確的審美傾向,不能說是消失,但漸漸地降低了,現在真的很難對你輕易說出「好小說」、「壞小說」這類詞彙,就像你也很難為不同的個人定義什麼算是「好的活法」、「壞的活法」。於我而言,寫作始終有一種親密性,這個親密性是等身大的:我不想仰望其如父,那會使人自溺,也不想視其為子,那會使人充滿控制欲(想想亞洲父母謎因),我比較想齊肩對視,它不勉強我,我也不勉強它,因此這幾年(嚴格說起來不只這幾年,總之)我寫得很少,這是大半生龜息活法的自然結果,但如果你在小說上有欲望,有野心,有躁動,我會說你就多寫(多寫比多讀有用太多了),少聽一點講座,也可以少一點「博覽群書」,去做沒做過的事,去暈船,去吵架,去跟路人講話,去學陌生的技術,去吃從來不想吃的東西,去一次一次改造認知與習慣。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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