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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親子36計〉兒子的愛情 媽媽總不順眼

2008/06/23 06:00

文/呂政達

從小大大小小事,媽媽都習慣為志剛做主。然而,當志剛在大學開始交女朋友時,

媽媽對志剛交往的女孩,個個都有意見,還要他寫信給對方,說兩人不合,不宜再來往;其實,志剛非常喜歡那個女孩。後來,志剛瞞著媽媽與女孩約會,媽媽知道後大發雷霆。

媽媽、兒子與女朋友/妻子的三角關係,在心理學史裡,最經典的就屬人格心理學家艾波特分析過的「珍妮的信」。從1940年代到60年代,珍妮與艾波特夫妻通信,述說與兒子羅斯間的種種,純因羅斯是艾波特夫妻的大學室友。後來,艾波特等人從301封信裡,分析出198種人格特質,也成為人格心理學的經典教材。

這些信件中,珍妮同樣非常嫉妒兒子的女朋友,說恨一點也不為過。後來,羅斯第一次結婚,不讓媽媽知道,媽媽從其他管道得知後跟他發生勃谿,威脅再看到羅斯,就要叫人逮捕他。

羅斯交往的最後一個女孩叫葳葳安,本來珍妮還對她有好感,稱她為「聰明女孩」,但一旦發現葳葳安對羅斯有好感後,在信中改口稱為「妓女」。自始至終,珍妮的態度都是「我很愛羅斯,問題在於女人,羅斯因為瘋狂沉溺性愛,不得不跟女人在一起。」

這個故事有則悲劇尾巴,羅斯死於感染症後,珍妮在信中寫道:「羅斯現在安全了,我不用再與別人分享他。」在自知死期不遠時,她將兒子骨灰撒向大海。

【獻計】:

當年艾波特曾說,他會選擇分析珍妮的信,有個深層原因:「每位男讀者都是兒子,每位女讀者也可能是個媽媽,因此,羅斯和母親間的辛酸處境,常反映出讀者自己個人的問題(但通常溫和些)。這些信就像齣希臘悲劇,具有普遍訴求。」

看待這樣的「辛酸困境」,很難叫雙方理性,或各退讓一步。

寫信,或在爭吵最火熱時,選擇用文字表達、整理思緒,看來是個辦法。另一位心理學家范新納試著再分析珍妮的信後發現,媽媽的訊息分成三層:1.我愛他,我要他好;2.兒子出現問題,即使如此,我仍然愛他,要他好;3.讓我具體告訴你,兒子出現什麼問題,而我愛他,要他好。

各種訴說,都不脫這樣的變貌,要解決此困境,就得試著將這兩股感情分清楚,把「親子的愛」和「覺察對方的問題」當作是要個別處理的兩個事。若把對方的愛情當成親情的爭奪戰,才是一切紛擾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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