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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有味是幸福
◎洛陽紙張
之前在報紙上看到一篇很喜歡的小說。
它描述個影印店的小職員,偶然在準備影印的考卷上看到被偷偷畫上去的小羊,好奇之下想認識送來考卷的人,也就是文中的女主角,卻不得其門而入的故事。最後他在旁畫了匹狼,開始與小羊對話,這才踏出第一步。全文絕對說不上什麼懸疑、緊張、悽愴;淡淡的開頭、淡淡的舖敘、淡淡的結尾,卻能令我會心一笑。
我很喜歡那種平常裡的小小不平常。
還記得年紀尚幼的我,喜歡到一個親戚家去玩,親戚有幾個兒子,最小的也大我七八歲左右吧。如果要問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什麼,我會回答:房間。電視、軟綿綿的大床、沒有花紋的米色窗簾、還有房間中的味道──說不出是什麼,說不定根本不是氣味,但是記憶裡,那裡就是有種味道。每次去到那裡,就代表功課全部做完了,該是休息的時間,我常常躺在床上,看著親戚最小的兒子操縱搖桿,然後再纏著他要弄這個玩那個。
我喜歡那令人安心且放鬆的時光。
我喜歡散步,尤其是把一切事務都處理好後,通知一聲就走出門。少了早點趕回家的理由,我能在外頭一直走──當然,走到一定的地方還是要折回來。但有時候我會想像,想像自己就這麼一直走下去,沒有要去哪裡,就是想一直走下去,看著夜晚城市霓虹閃閃、看著身旁店家顧客出入、看著幾個也步行於街的人走過,然後繼續沒有目的地的散步,沒有理由,只是單純喜歡。
我喜歡那不為了什麼而做什麼的感覺。
或許我這輩子真的做不出驚天動地的大事業了,但要是能做自己喜歡的事,也喜歡自己所做的事,體會過程中的快樂,但盡人事,休問窮通,享受平淡的幸福,似乎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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