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兩性異言堂】〈婚姻向前看〉隱瞞離婚繼續同居 前夫交女友孩子起疑

2012/07/29 06:00

文/心理諮商專家 張璇

Q:和前夫離婚快1年了,因為我們有個3歲小孩,所以目前仍然同住一個屋簷下。

除了幾個好朋友,我沒有讓親戚朋友同事知道我們離婚的事,因為不想讓親友說長道短,也不想讓公司同事知道後,對我的工作能力有負面看法,更重要的是,為了讓小孩的成長過程有個完整的家,所以我跟前夫商議好,在小孩成年前,不讓他知道爸媽已經離婚。

但最近前夫另交女友,晚上幾乎都到半夜才回家,假日也很少陪小孩,眼看快要瞞不住孩子了。這段時間,我過著走一步算一步的生活,情緒愈來愈憂鬱,也開始思考是不是該與他分開住,自己獨立養育孩子?是否還要再為孩子繼續這樣隱瞞離婚?

A:多數的台灣父母都知道離婚會對子女的情緒和人格的健康發展帶來嚴重的影響,如果讓孩子從雙親變單親,他們不僅要面對家庭生活型態和親子關係的變動,還要面對選邊站的壓力和學校同儕的詢問,這些都是子女被迫承受的負擔。很容易因此變得多疑、情緒不穩、孤僻、膽怯、沉默、抑鬱和悲觀,甚至常會頭痛和作惡夢,所以不少父母會因此拖延到子女18歲再離,或是離了婚仍選擇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但像你們這樣已漸行漸遠、生活不像夫妻,家庭氣氛並不健康,若要延遲公開離婚訊息到孩子長大,對孩子來說不見得會更好。最好能有一個逐步適應的過程,讓孩子慢慢接受爸媽已分開的事實。

不只是孩子需要逐步接受事實,父母也要為讓孩子知道後的變動做些準備。不管怎麼說,分開住之後開銷變大是很實際的問題,設法讓經濟壓力輕些、解決好住的問題,才能擁有一個平穩的新生活。也要避免因為自己對婚姻失望與對配偶憤怨、自憐,而不斷對子女訴苦。不論孩子是跟誰同住,若能多關注親子溝通與互動,讓他真實感受到並不會因為父母離異而減少父母對他的愛,對孩子的傷害才能減降到最低。(寫信給張璇:leohome1971@yahoo.com.tw)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