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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文化創投不敢說的秘密

2013/01/07 06:00

外界質疑龍應台(右)獨厚王偉忠。(資料照)

拿納稅人的錢投資漫天問號

記者凌美雪/特稿

文化部有沒有獨厚王偉忠?龍應台部長看重王偉忠的「才氣」有沒有道理?這些都可受公評。但是,文化部把文創國發基金的投資內容都列為「秘密」,恐怕任何人都會認為:沒有道理!憑什麼拿納稅人的錢去投資,卻不用向納稅人交代呢?

以國際上各種歌唱比賽、達人競賽與魔術秀節目來看,關於「魔法胡同」的爭議已無須再費時討論;至於「華人星光大道」與「達人秀」或「模仿秀」這類節目,台灣目前有做出什麼「原創」的精神與價值嗎?或者只是一種「大家都在做」的風潮?文化部與國發基金的投資,看重的是什麼?

再來看「花漾」吧,除了看到目前身價極高的偶像卡斯大集合之外,就電影的創意、深度或內涵來看,好像也沒看到什麼讚賞的評價,倒是創投公會秘書長蘇拾忠的臉書貼文相當經典:「是大人的電影,深刻,好看,不難懂,但看懂了,就有點心痛。『花漾雙陪』簡直是本世紀最極致的挑逗。陳妍希嬰兒肥的無邪之臉,演小雪剛好。陳意涵那雙眼睛美到傾城傾國,演小霜更是絲絲入扣。」

這就是我們文化部與國發基金的創投品味嗎?不知道龍應台部長看過「花漾」有什麼看法?能不能以她那敏銳的文筆為「花漾」催催票房?

文化部說「電影花漾與大陸方『包底分紅』的『保證票房』合約,係採取了確保台灣方收益的最佳選擇。大陸方購買花漾版權,保證台灣方穩拿人民幣900萬元的回收,相當於近4500萬元新台幣的收益,……當大陸市場票房超過人民幣5500萬元以上時,台灣的南方島公司還可以參與分紅,文化部亦可以股東的身分參與利潤分配。」

重點是,不算大陸方的投資,台灣這邊的投資,包括文化部國發基金投入的3500萬元,總金額至少超過7000萬元,在「花漾」票房不佳的前提下,如果南方島最後慘賠,那「包底分紅」的4500萬是算進賠掉的錢,還是依然可先「分紅」?文化部又可以分多少?文化部至少跟國人解釋一下吧?不要說「賺」了,「花漾」如果慘賠,國發基金真的有錢回收嗎?

文化部向來以「商業投資合約多訂有保密協議之慣例,以避免損害投資及投資公司權益。」為由,拒絕對納稅人交代投資狀況,因此,所有的投資與盈虧,最後恐怕都成為文化部不敢說的秘密!為什麼納稅人沒有權力要求文化部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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