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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電影《花漾》包底分紅? 文化部:機制有討論空間

2013/01/08 06:00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

國發基金參與投資的電影《花漾》被爆與中國片商簽約方式不公,民進黨立委昨天輪番質詢文化部次長許秋煌,質疑《花漾》與中國所簽合約「太便宜對方」,且票房悽慘,幾乎不可能分紅,文化部居然還說是「確保台灣方收益最佳選擇」。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昨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文化部投資電影《花漾》談兩岸影視音樂文化產業與人員交流現況進行專題報告,文化部、移民署亦列席備詢。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質詢指出,《花漾》和中國簽的合約根本是不平等投資,中國只花了900萬人民幣,就可拿到中國版權,掛名出品人,台灣在中國票房必須達到5500萬元人民幣門檻,才能分到2%至5%的利潤,這是「太划得來的生意」,文化部若是民間公司,自己願意吃虧也罷,但是文化部不該拿納稅人的錢做這種投資。

曾任新聞局長的立委林佳龍要求許秋煌回答,《花漾》票房慘兮兮,「你認為電影是成功還是失敗?」許表示,電影是高風險投資,「不能單純以票房論成敗」。林佳龍痛批文化部做了一筆失敗投資,讓三位演員言承旭、陳妍希和陳意涵名譽受損。

許秋煌一開始解釋,「包底分紅」可保障台灣方穩拿900萬元人民幣回收,是確保台灣方收益最佳選擇,最後在立委逼問下鬆口,「機制還有討論改進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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