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想起30歲那年,我有一份安穩的教書工作,因好友在布袋開才藝班,兒童作文班的老師臨時離職,一直找不到人接替,便強邀我前去「救火」,在情誼相挺下,我每個星期日,從嘉義開車到布袋教4個小時的書,老爸對我放假日不好好在家休息很不以為然,認為不如趁此找個結婚對象,或彈琴、讀美語,將自己的內涵更加充實,卻要辛苦的嘉義、布袋來回奔走,媽媽甚至要補貼我上課的費用,就是不希望我再去。但他們卻忽略,那時教兒童作文是我最快樂的一件事。
當時是適婚年齡,在遇不到一個知心男友,父母的著急、親友的壓力,在在讓自己心情無法舒展,而這群可愛的小朋友,童言童語滋潤我的心裡,讓我開心不已;教完課後,和好友聊聊天,分享她當時正談著戀愛的喜悅;再前往布袋海邊吹吹海風、散散心,養足未來一週的精力,那是一件多麼快樂的事。那段時刻也成為我人生中美好的記憶之一。可惜當時心疼自己辛苦的父母,卻無法理解我的這份喜悅。
父母對兒女的疼愛,兒女應都能深深感受到,要阿敏好好做婷的精神支柱,並適時地給予鼓勵,因當年爸、媽的不予支持,至今對我來說,還有些許的遺憾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