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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事業申請5至7月營運補貼 不必等8月

2021/06/06 21:52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文化部「藝文紓困4.0」將於明(7)天正式開放申請,除所謂「自然人」的個人工作者之外,受疫情影響的,還有很多團隊、策展公司或藝術經紀公司、電影院、書店等,統稱為「事業」。尤其去年有很多畫廊或藝術中心可能沒申請過紓困1.0或2.0,但今年受到防疫三級警戒的衝擊,很多排定5到7月間的展覽活動突然停止,損失重大,據了解,有不少畫廊也研議要申請文化部的「藝文紓困4.0」。

「自然人」和「事業」均可申請文化部「藝文紓困4.0」補助。(文化部提供)

「藝文紓困4.0」開放自然人補助申請的期限至7月12日止,事業補助申請截止日則到8月31日止。文化部表示,因為此次紓困經費主要是補貼今年5、6、7等3個月的營運,對許多事業來說,自結營收統計等相關資料可能要8月才能結算,放寬申請期限是為方便事業提供完整的營收資料。不過,有許多事業可能6月就可提出這3個月已支出或預估支出的資料,為盡快獲得補助,也可就既有的資料先提出申請。

事業申請文化部「藝文紓困4.0」補助,可從三種補助項目中擇一申請。(文化部提供)

補貼方式3擇1,「各類型藝文事業」申請補助包括人員薪酬及必要支出費用,補助額度每事業最高250萬元。如為「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事業」,則可申請一次性停業補貼及受僱員工給予一次性薪資補貼。若是申請「藝文艱困事業」,可依申請事業全職員工人數,補助一次性薪資及營運資金每人4萬元(以110年4月30日之全職員工清冊為基準)。

「各類型藝文事業」申請補助包括人員薪酬及必要支出費用,補助額度每事業最高250萬元。(文化部提供)

比如畫廊與藝文中心等非員工數眾多的事業,較適合申請「各類型藝文事業」,亦即只要提出5至7月間類似營運支出的條列項目,就可申請包括人員薪酬及必要支出費用,且即日起就可申請,日後檢送相關單據證明即可。

對「藝文紓困4.0」申請辦法有疑問,可撥諮詢專線。(文化部提供)

「藝文紓困4.0」詳細申請辦法,可於文化部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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