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兩性異言堂】〈戀愛怪談系列〉失戀要盡情

2016/09/13 06:00

文/江鵝

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哪個時間點,跨過那條與失戀者同悲的界線,成為一個嘴臉無情的旁觀者,有時候聽自己說出來的話,好像在苦主背上補刀。在終於經歷過生命中磨人心志的種種疲勞以後,不免覺得失戀相對來說根本是擺脫命運垃圾的好消息,年紀只是在蓄積這個理解的過程上,順道發生的事情,但有點年紀的好處是,那些來向我泣訴的朋友們,也就不至於太年輕而聽不出我話語裡的真實:

他不要我了。(真慘。)

我好想他喔。(那就想啊。)

我好難過喔。(自然的。)

我想寫信去罵他。(好,去罵他。)

這樣我不就像個瘋子?(像。)

他為甚麼不要我?(因為他壞,或蠢。)

難道我們曾經的快樂都是騙人的?

(當時是真的。)

我希望他跟我一樣慘!(祝他非常淒慘。)

他到底喜歡我嗎?(他是喜歡過你。)

我好痛苦怎麼辦?(去撞牆。)

撞牆就會好嗎?(就可以轉移疼痛位置。)

我好想死。(你撿的貓請自己養完。)

既然確診了是失戀,那就是連藏在椎間腱縫裡的尊嚴和情意,都已經化零為整提取完畢,痴心絕對都用盡了(還沒用盡的,請左轉出去抽「單戀」、「苦戀」、「消業障」、「點光明燈」的號碼牌),眼前的要務,是要把自己糊回去一個好好人――「好好人跟他在一起三年結果破成一攤碎片」那種,還沒有破掉以前的好好人。不是好人,失戀最不必做的就是好人。人家自會找到別的好人,這事輪不到你。

小時候我常生「粒仔」,皮膚上的一種小瘡,初期發作的時候,只是很小的一個紅點,像痘痘一樣,按壓起來痛得我鬼叫。大人給我貼一種「毒膏」,黑黑的像黏土,捏一小丁能夠覆蓋瘡面的大小,黏到隨意剪下的碎布上,再貼到我額頭,像迷你版本的狗皮膏藥,醜得不能見人。過兩天,「粒仔」浮出膿包,擠掉膿血,瘡就好了。

所以我主張,失戀時的憤恨哀苦必定要盡情。晚上躺在地上一邊哭一邊演馬景濤,叫那人去死;白天去公司開著電腦假裝在工作,其實在寫萬言論文闡明對方正是一個自私無情的惡人(寫完丟掉或寄給他);把他送的一切瑣碎物件,當詐騙集團寄來的法院傳票一樣丟進垃圾桶;買一條貴得要死的項鍊來戴,好在整天想他之餘,有得想想信用卡賬單之類的其它事情;把自己的苦情鉅細靡遺提供給在副刊寫專欄的朋友,再要求稿費六四分帳並且被嗤笑拒絕。

悲憤到底,「盧小」到底,讓一切苦的毒的都浮上來,膿血流盡、爛瘡褪去,人就能慢慢糊回去了。之後那人自過著他在酷暑中永遠只能停到最遠一格車位的人生,而你在原來的世界,用你糊回去的那個形體,重新做一個好人或重新做好一個人。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