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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林訓民:文策院出版會議雞同鴨講

2020/09/02 05:30

〔記者凌美雪/報導〕書展基金會董事長林訓民,日前在臉書連發3篇文章,表示自己從去年底到今年參加3次文策院辦理的出版相關會議,感覺與文策院的溝通「雞同鴨講」,在臉書上也有人回應,「去了一次雞同鴨講,後來覺得去了也是浪費時間,因為是政令宣導不是溝通。」引發外界側目。

一向快人快語的林訓民,昨天面對媒體詢問此事也沒有迴避,他說,講出來,是為了幫助出版業更好。林訓民參加的3次會議,包括文策院剛掛牌時,董事長丁曉菁、院長胡晴舫與歷任書展基金會董事長正式會面;一次是與「媒合」相關的說明會,最近一次則是「策略研究處」主辦的「出版產業茶敘交流會」。但如林訓民臉書所寫,感覺好像只是文策院的宣導會,大家共花了2個多小時在「雞同鴨講」!

林訓民舉例,一部電影預算通常都要數百、數千萬,文策院有國發會的一百億,但必須了解,電視電影的核心內容還是來自出版,文策院不能只懂影視產業,不懂出版,而且,「我覺得他們並沒有很認真去了解。」林訓民說,如果要把台灣的出版跟影視產業做大,就必須整合,否則,出版業很小,電視或電影業常常看不起出版,在合作合約的談判上,權益都是以電視電影業為主,因此他認為應該在法律或規定上先設計一個公平的機制。

林訓民舉例,在一次文策院主辦的媒合會議上,有小出版社表示,電影業看中一本書,想拍成電影,卻向出版社說,「我們拍了電影後,你們書就不能出了。」意思是提供原始內容的一方,在拍成電影之後,就失去使用該內容的權益,相當不公平。這種現象在有大律師保障的大出版社比較少發生,但小出版社就會受到不公平待遇。

林訓民認為,如果文策院真心想協助出版業,為何不考慮從法律或合作機制的規範設計,提供出版業者應得的保障?然而,從頭到尾,文策院沒有人對此有回應。即便文策院院長胡晴舫是一位作家,他在會議上建議胡晴舫應該為出版界出點力,沒想到得到的回答是「等你當院長的時候再說!」說到這裡,林訓民試圖緩頰補了一句,「當然我知道她是在開玩笑。」

結論就是一樣,沒有回答,「我講那麼多,等於白講。」記者問,「那她已經是院長,為什麼不做?」林訓民也「開玩笑」說,「可能她上面還有董事長。」林訓民認為,胡晴舫雖是作家,卻不一定懂出版編輯、行銷、版稅、版權等問題,都了解以後,才知道怎麼把一個作家從無名推到有名,同樣的,當文策院要媒合小出版社與電視電影產業合作時,才能適度提供出版社應得的保障,小出版社才有機會變大。

林訓民笑說,「她們一直說,我有兩百億,我要怎麼花……」但不應該把大多數的錢都花在電影電視,更不應該在合作規章上保護的都是電影電視產業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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