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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貓走不進兩廳院 寬宏藝術抗議
兩廳院回應 希望場地資源共享

2006/03/23 06:00

記者趙靜瑜/台北報導

音樂劇《貓》來台灣兩次,每次都造成熱潮,今年寬宏藝術再度引進《貓》劇,不過申請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場地卻評議未過,昨天寬宏藝術負責人林建寰寫給媒體記者一封信,抗議兩廳院評審標準不一。國立中正文化中心昨天表示,《貓》劇評分總分未達標準,再加上之前已經進來過國家劇院一次,今年的評審會議上評審老師表示希望將資源分給其他團體,所以才沒有通過。

寬宏藝術信中表示,與兩廳院合作多年,也支持兩廳院對於節目舉辦的評選制度,「但我們堅決質疑其評選標準不一。」林建寰表示,音樂劇《貓》95年下半年度送審,評議為通過候補檔期;96年度上半再次送審,竟評議為不通過,連候補資格都沒有,著實令人匪夷所思,「評審的標準在哪裡?是演過不能再演嗎?」林建寰強調,空檔太少、評議制度有爭議等,一直是為人所詬病的問題,雖多次召開會議討論,但始終未能徹底解決,如果這些制度黑暗面的不良影響能更透明公開,那兩廳院與主辦單位才能製作雙贏,共創文化未來。今天評審的眼光戰勝了《貓》,「今天《貓》劇能不能在國家劇院上演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後兩廳院是否能明定評審標準,才是主辦單位最關心的問題。」兩廳院則表示,今年的評議會議有三大標準,包括藝術水準、演出執行能力以及場地適合度等,《貓》劇整個分數不夠,除此之外,今年光是音樂劇就有七件送案,《貓》劇已經演過很多次,評審團希望可以把檔期保留給其他表演,至於場地資源要不要重複給一個單位,「則要看那時的競爭者有哪些。」變數很多,希望外界體諒。


給藝文記者的一封信

寬宏藝術與兩廳院合作多年,我們支持兩廳院的對於節目舉辦的評選制度,但我們堅決質疑其評選標準不一。音樂劇「貓」95年下半年度送審,評議為通過候補檔期;96年度上半再次送審,竟評議為不通過,連後補資格都沒有,著實令人匪夷所思。評審的標準在哪裡?演過不能再演兩廳院評議制度施行多年,送審費為新台幣壹仟元整,每年上下半年各有一次送審。

倘若評審標準明確,主辦單位亦知如何掌握送審方向,就不需大費周章準備資料。勞心勞力,最後得到的答案竟是「貓」已演過兩次,評議未過,既是如此,為何不明定演過不能再送審,就不用浪費主辦單位的評審費。一廳兩制,如何配合95年下半年送審通過評議,時隔半年之後,96年上半送審未通過,評審委員眼光差異如此之大,如何叫主辦單位配合。

此外,送審案通過後兩年之內有後補權利,95年通過的案件即使96年未過是否仍保有後補權利,此種狀況兩廳院要如何解決更令人一頭霧水。良性互動,製造雙贏這些年來,兩廳院或許自製,或許合辦節目,無論是扮演何種角色皆受到許多質疑。寬宏藝術與兩廳院合作多年,不管是節目送審、廣告業務配合或是與行政工作人員的互動方面,一向給予最大的支持與肯定。但諸如空檔太少、評議制度有爭議等,一直是為人所詬病的問題,雖多次召開會議討論,但始終未能徹底解決,如果這些制度黑暗面的不良影響能更透明公開,那兩廳院與主辦單位才能製作雙贏,共創文化未來。評審眼光戰勝了「貓」眼今天「貓」劇能不能在國家劇院上演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後兩廳院是否能明定評審標準,才是主辦單位最關心的問題。

總不能政府換官員就改一套作法,兩廳院換評審就兩眼視茫茫,如此一來標準何在,又如何讓人信服。最後,希望兩廳院能夠明確定出其審議標準,究竟是來台演過兩次不能再演,還是與「歌劇魅影」同一製作公司的「貓」,製作水準不足以登上兩廳院殿堂,亦或因為主辦單位是民間單位所以要從嚴審核。希望這一些疑惑與抱怨,能得到回應與視。

寬宏藝術工作室負責人 林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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