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浥薇薇
第一次聽朋友提起從政可能的時候我恰好有空檔可以好好聽他說話了。這是非常難得的事,在那之前我大概有七年那麼久很難有機會好好聽別人說話。他來赴一個旅英台僑的集會,我帶他到中國城吃馬來西亞菜,他看起來比我更渴望吃到東方菜色,點了滿滿一桌,然後說開始有些人覺得他該從政,說誰找他去談,說誰找他到家裡吃麵。那是2010年中,那人氣勢剛剛起來,「她有一種怪氛圍,」他一面吃著炒蘿蔔糕一面描述,「但是我喜歡。」
我看著他,心想這個人真的可以從政嗎?又隱隱覺得這個人從政再合理不過。我跟著他去和一些憂國憂民的年輕學生碰面,也像隻導盲犬一樣陪色弱的他到Camden Town挑衣服樣本,離開之前他寄了〈Thursday’s Child〉給我,然後認真解釋歌詞給我聽:「妳這麼迷信怎麼會不知道Thursday’s Child是什麼意思?」
那之後我們沒有再見面了,說來也奇怪,距離遠過整座海洋的時候我們都碰了兩次面。他飛回台灣之後我在日記裡寫下這些字:「我們一起做過的事很少,我們這次沒有擁抱,只是花了長長的兩天走路、吃飯、說話、看這個城市的一些碎花剪影。我跟他說真想看看你以後會變成什麼樣子、真想看看我以後會變成什麼樣子。」「如此瘋狂的世界,我們仍有機會保留住此刻在對方眼裡的樣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