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穆儀
昨晚我媽突然傳訊息給小妹,叫她帶我去買衣服。可能是上週一起吃晚餐時,看我穿的衣服不是很厚,最後還加了一句「妳大姐很可憐」。
這就是我可愛的媽媽,21歲從家裡受寵的小女兒,嫁給收入不豐的基層公務員,然後含辛茹苦養大4個孩子。為了貼補家用,她擺過檳榔攤,難免遭遇販夫走卒的言語調戲;到食品加工廠切花瓜,雙手長期浸泡在鹽水裡;清潔辦公室、送公文,要拉手推車追公車……完全無畏於自身先天的聽力障礙,為母則強。秉性純良的母親,一生都為丈夫與兒女無私地奉獻,是我做為媳婦、妻子與母親最好的榜樣!
親愛的阿母,我衣服很多(雖然不是您喜歡的那種),我不覺得冷(因為會自體燃燒脂肪),也沒有很可憐(我會好好規畫自己的生活)。但50歲的我,能被70多歲的媽媽關心、憐惜,心裡感到既溫暖又幸福,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