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立
他是在一間抓娃娃機的店認識阿芳的。他替她抓到一支手錶,上面有櫻桃小丸子的圖像,大概是仿冒品,但阿芳不嫌棄,他對她展開熱烈追求。
阿芳其實很喜歡他,黑黑壯壯的,臉憨憨的,是她的菜。她有三個小孩,八歲、四歲與兩歲。那支櫻桃小丸子的手錶後來戴在四歲女兒的手上,其他兩個小男孩吵著也要。
阿方的老公才剛走,癌症,但在癌逝前,他病了很久,把她折磨得不成人形。她覺得自己不想再哭了,想與他一起好好生活。
他說不在意,自己也喜歡小孩,可是她大他八歲,雖然外貌上他看起來比她大八歲。他是貨車司機,每天固定載某間科技廠的電子產品到客戶端,說累不累,說輕鬆也不輕鬆,薪水不高但穩定。
假日他帶著她跟孩子們出去玩,到碼頭。小孩坐了大貨車覺得太有趣了,興奮得像狗兒般,一直對著開著的車窗大叫。他們到漁港吃了許多小吃。晚上孩子吐了,可能食物不乾淨,三個孩子都不舒服,可是他更嚴重,上吐下瀉,甚至拉出血來。
醫生要他留院觀察,他堅持要她回去,畢竟家裡還有孩子得顧。她看著他,一臉病容,讓她想到上一個他,「怎麼會那麼像?」
還穿著病服的他,把另外兩支櫻桃小丸子的手錶給了她。他知道她無法重來一次。他們坐在醫院外的矮垛子上,陽光極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