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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異言堂】受不了!我們分手吧!

2007/01/04 06:00

以下是4個女生活生生的愛情實例,來看看她們的男友,有什麼令人抓狂的壞習慣吧!

疑心病重 令人害怕

可愛的ViVi曾經愛上一個自行車選手,他簡直就是ViVi心目中的「阿里瑪斯」(女人心目中喜愛男人的原型),陽光笑容及體貼浪漫的舉動,深深打動了她。但是交往之後,ViVi漸漸發現不對勁。超級疑神疑鬼的男友,不但會問ViVi跟別的男生說話時「笑的程度」是如何,還會追問她早上坐公車身旁是男生還是女生,並且要她把MSN的通話記錄存檔,逐筆給他「檢查」。剛開始ViVi以分手威脅,還帶他去看心理醫生,但是男友僅收斂了一、兩個禮拜後又故態復萌,最後,耐性被磨光的ViVi只好與他分手,因為她再也無法忍受他的疑神疑鬼了!(VIVI,25歲,電腦維修工程師)

改車買相機 屢勸不聽

與男友交往邁入第五年的Nicole,因為在銀行工作,所以對金錢很有概念,而喜歡改車和玩攝影的男友,總是在這些興趣上花費很多錢,說了很多次也不聽。當Nicole以分手作為威脅時,男友反而不吃這一套,認為合則來、不合則去。不過雖然男友非常嘴硬,但他還是偷偷改善這種狀況,從前花十幾萬買攝影器材,後來偶爾才花個兩、三萬,看在眼裡的Nicole,雖然沒說破,心裡倒是很高興。(Nicole,28歲,銀行襄理)

獨佔慾強 分手為上

總是把男生當哥兒們的Plum,最受不了男友「光明正大地」要她把簡訊給他看,或者是追問電話簿的人名,要她一一解釋跟誰是什麼關係。當Plum受不了提出分手時,一半是真心一半也有點捨不得,但是她真的快受不了!雖然平常相處都很OK,可是對於男友一再踩她地雷,Plum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還好。最後分手的導火線,是男友提出要她不得再有「男性朋友」的要求,這是就算分手Plum也不會放棄的事,因此,Plum選擇離開,讓兩年的感情劃下句點。(Plum,27歲,網路管理師)

沈迷電玩 最要不得

有著大眼睛的Fiona,看起來非常有女人味,所以當她碰到一個愛打電動的男友時,剛開始也非常配合地陪他一起玩。但其實心裡是百般不願意。因為男友愛打電動,約會地點總是在男方家,想要出去吃一頓浪漫的燭光晚餐也很難,只能心酸地在男友家吃泡麵配咖啡。後來,她發現男友不但沈迷於打電動,還花了大把的金錢上網買「寶物」,她簡直快氣炸了,終於受不了的她最後提出分手警告,然而男友依然故我,Fiona只好黯然分手,去找一個肯帶她出門看電影的男朋友。(Fiona,26歲,公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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