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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王丹專欄】 言論自由的界限在哪裡?

2017/09/27 06:00

◎王丹

美國聯邦調查局前局長康梅可以說是天下最倒楣的人之一了。去年那場大選前一週,他宣布重新啟動對民主黨候選人希拉蕊的電郵門的調查,此舉被認為對選情有重大影響。落敗的希拉蕊當然耿耿於懷,前不久出版的回憶錄還把康梅視為導致他選舉失敗的「戰犯」之一。按理說,選舉勝利的一方──現任美國總統川普──應當對康梅感恩戴德,大加重用。可是也沒有。川普很快就因為康梅執意調查他的通俄門事件而怒不可遏,很快就拔除了他的官職。竹籃打水一場空,兩邊陣營都讓康梅得罪了,還有什麼比這個更倒楣的?

倒楣的康梅因此沉寂了一陣子,最近才嘗試復出。第一個動作,就是接受美國Howard大學的邀請前去演講。結果他發現,他仍舊是被抗議的對象。在他演講的時候,幾十個學生不斷鼓譟,大喊「沒有公正,沒有和平」的口號,硬生生導致他的演講無法進行,極為尷尬地結束了。而學生對他的不滿,其實也不是針對他影響選情的舉動,而是他在擔任聯邦調查局長時,做出一些被認為縱容警察暴力和涉嫌歧視黑人的言行。

其實我不是要說康梅的故事,我想提出的問題是大學校園內的言論自由問題。在現在的美國,這是一個大選後遺症導致的新的社會衝突點:在柏克萊等大學,都出現了極右翼人士來學校演講遇到抗議的社會事件。

演講是言論自由,抗議演講也是言論自由,當有些人因為抗議而無法演講的時候,我們要站在哪一個言論自由的一邊?言論自由是否沒有界限?如果有界限,界限到底在哪裡?

當然,有一派人會認為,言論自由必須被充分保障,各種言論,不管你多麼不同意,還是應當允許發表,這樣才能確保公共討論的代表性,並促進討論和思考。但是,另一派人認為,有些言論不屬於言論自由的保護範疇之內,例如煽動仇恨和鼓吹暴力的言論,因為這些言論會導致社會衝突;換句話說,言論自由是有底線的,超越底線的言論不應當被保護。

我必須坦承我的立場:我是支持前者的論述的。對於後者的觀點,我的反駁是:如果言論自由有一個底線,那麼,誰來決定這個底線?

有人說,這可以由法院來裁決。這聽起來當然是法治思想的體現。但是問題是:即使是法官,也有自己的意識形態傾向,所以在美國,不同政黨的總統,總是希望在自己任內任命更符合自己意識形態傾向的最高法院大法官,而自由派和保守派大法官的人數對比,即使是在美國這樣的國家,也一再影響到整個社會的發展。我們不能因為影響是進步的就忽略了大法官的傾向對言論自由的定義的影響。

交由公投決定?這更荒唐。有的時候,真理是掌握在少數人手裡的,大部分人的意見不一定正確,因此很多問題不能由公投決定。讓政府決定?這更可笑和荒謬了,根本不值得反駁。總之,如果言論自由有界限,我們就會面臨界限設定的困境。如果我們授權任何一個群體確認言論自由的界限,都是對言論自由的潛在威脅。

當然,毫無限制的言論自由也會對社會造成危害,但是,相對來說,對言論自由加以限制,對社會的危害來得更大一些。很多時候,我們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解決方案,我們只能在比較的基礎上,作出相對來說比較好一些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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