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家庭親子】〈異同OPEN講〉從「一國兩志」到「有志一同」

2017/10/16 06:00

文/蔣明白

和幾個熱心社會運動的年輕朋友聊起十月底的「同志大遊行」,其中一位異性戀男同學突然問道:「如果一個男人雖然會對同性產生愛慕或情慾,可是他卻死也不願意承認自己的同志身分,甚至最後還真的走入了異性戀的婚姻體制,那這種人到底算不算是同志啊?」

在我個人的認知裡,同性戀並不單單只是一種性傾向,而是更要有完整、真實的同志生活,因此,對於那些缺乏自我認同、甚至是躲藏在「深櫃」中的同性戀者,我都無法稱他們為真正的同志。

事實上,過去幾年在參加過同志大遊行後,我都會刻意再到附近的二二八公園逛逛,因為對我來說,之前凱道上三五成群、歡欣鼓舞的遊行人群,和此刻我眼前一個個尋尋覓覓的孤單身影,真的形成了「一國兩(同)志」的強烈對比;我總在想,黑暗樹影裡的同志,會羨慕能在陽光下高喊「我是同志」的那群人嗎?

或許不會吧!因為我就不只一次地聽過已婚男同志說道:「我老婆一直以為我很色、很愛看A片,其實她不知道,我如果不靠那些肌肉猛男刺激慾望,根本就沒辦法和她發生親密關係!」

是的,偽裝成一個異性戀者或許要比「出櫃」容易得多,但是,這些同志也應該能深刻體會出,就算自己看起來「完全不像是同志」,但一生永遠有著某些遺憾,因為,他們終究只能算是同志族群與非同志族群間的邊緣人。

因此,要怎樣界定某個人是不是同志其實並沒有那麼重要,真正的關鍵應該是:他,是否能對自己天生的性傾向,有著踏實而滿足的歸屬感?

(同性戀有哪些難言之隱?異性戀父母又該如何試著理解同志子女?透過gayproudly@hotmail.com此一平台,歡迎異性戀和同性戀,一同公開講明白!)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