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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張讓/愛黑貓的女人 - 閒說娥蘇拉.勒瑰恩

2019/10/13 05:30

圖◎阿尼默

◎張讓 圖◎阿尼默

「點亮一根蠟燭便投下一道陰影。」――《地海巫師》

「我們將需要能夠記得自由的作家。」―― 勒瑰恩2014年美國國家書獎領獎典禮致答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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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美國作家娥蘇拉.勒瑰恩過世,忽而一年半過去了。

得知消息當時不禁傷感,天彷彿暗了一點。她的書雖不是經常在看,《地海巫師》和《黑暗的左手》都是不時重看的。在我心底她有個特殊位置,但凡想起總有種難言的親,任何其他作家都沒有的。試著寫篇文字紀念,卻怎麼寫都不對,寫寫停停,最後只好擱下。

這時重拾,重點不在評介作品,而在從人的角度,談一些她對我別具意義的地方。

2

這個娥蘇拉.勒瑰恩是誰?我猜有人可能會問。

十八年前我為《中央日報》〈書海六品〉專欄寫稿一年,其中〈巫師、噴火龍和黃金羅盤〉大半寫的就是勒瑰恩和她的《地海傳說》,後來收進了《和閱讀跳探戈》。那時台灣好像還沒有她的譯本,現在除了「地海六部曲」、《黑暗的左手》和《一無所有》,還有十多本,讓我意外。即使這樣,熟知她的書迷恐怕仍舊不多,就算在美國,她也遠非如《哈利波特》作者羅琳那樣家喻戶曉。不過你若問我勒瑰恩和羅琳誰比較棒,也許不用說你也猜得出來。

像許多女作家,尤其是勒瑰恩這樣的先鋒作家,她闖文壇並不順利。

1960年代初,她寫了五本沒人要出的小說。氣餒之餘轉而嘗試科幻小說,1966年出了第一本科幻小說《羅卡儂的世界》。兩年後出了《地海巫師》,後來成為「地海傳說」三部曲。探討性別的《黑暗的左手》1969年出版,獲雨果和星雲兩大科幻文學獎,奠定她科幻作家的地位,也從此甩不掉科幻作家的標籤。並非她貶視科幻,其實她以身為科幻作家為榮(問題在她寫的不只是科幻而已),始終為僻處邊緣的科幻小說奇幻小說或其他遭受冷落的類型小說爭取地位。不像瑪格麗特.愛特伍(她也推崇勒瑰恩)寫了一些分明是科幻的小說,如《末世男女》、《洪荒年代》和《瘋狂亞當》等,卻硬說不是科幻而是「臆測小說」,讓勒瑰恩不以為然。現在稱呼某作品「臆測小說」已經習以為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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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接觸到勒瑰恩是《黑暗的左手》,B介紹的。那時我們剛認識不久,經常談書,我的品味比較乾燥狹隘,相對他愛看科幻魔幻奇幻小說,總之和稀奇古怪想入非非有關,如今還是一樣。他提到一堆我陌生的作家,譬如馬奎斯、波赫士、卡爾維諾和勒瑰恩等,幫我打開了奇幻大門,經由《黑暗的左手》進入勒瑰恩的神妙宇宙,陸續看了《一無所有》、《幻覺城市》和《流放星球》等長篇和短篇小說集《風的十二個方向》(這本特別喜歡)。

「地海傳說」是勒瑰恩最知名暢銷的奇幻小說,寫牧羊少年蓋德(譯本為格得)怎麼成為偉大法師的傳奇歷程,她後來不斷添加成了六部曲。我還是覺得第一部《地海巫師》最好,看了不知多少次。這書讀來有如童話寓言或民間故事,運字遣詞和哲學理念充滿老子正反相生陰陽調和的風味。原來她小時常見父親看《道德經》,自己也熟讀於心,吸收老子哲學融入了作品裡。後來甚至參照各家譯本,尤其忠於原文詩意,完成獨樹一格的翻譯註解。

《黑暗的左手》看了四、五次,總覺得有瑕疵,卻又無法抗拒。因為想像實在奇特:冰天雪地的異星球,非男非女的雙性人性愛,既陰且陽的雙面性格,不管寫情寫景都極吸引人。

好些年前,《紐約客》網上讀書會剛開始不久,有次選讀《黑暗的左手》,我重讀後寫了簡短意見參與,說:「這小說雖具強烈女權意識,可是主角卻是男性,對女性的描述也都從男性觀點出發。」讀書會主持人在部落格上討論時提出我的觀點,認為有理,讓我高興了一下下(古早以前夢想投稿《紐約客》,然止於夢想而已,這下總算「上」了)。

很多年後,勒瑰恩從女權觀點檢討一些早期作品失敗之處。 譬如「地海傳說」頭三部完全以蓋德為中心,直到第四部《地海孤雛》才引進女主角恬娜。《黑暗的左手》 主角可惜也是男性,不過當時有個實際上的難題:她別無選擇。因為在那年代寫作是男性的事,書是男人寫的,書裡的聲音是男性的聲音,她不知道怎麼從女性角度以女聲發言。這個困擾其實絕多女性作者都有,但少有人(包括我)這樣坦白提出。另外她有個語言上的障礙,英文第三人稱代名詞沒有恰當字眼表達書裡既非男也非女的中性人,只好借用誤導的「他」。中文她他同音但寫法有別,遇這情況也是有同樣困難。

這個語言和性別的權力問題,她在〈自我介紹〉裡大加發揮。這篇原是90年代的演出腳本,以「我是個男人」的荒誕句開篇,逐步引入「既然我是個女人我不存在」的瘋狂結論。她從英文語法的偏頗譏笑語言裡暗藏的性別歧視,所以說:「我出生的時候,其實只有男人。人是男人,都有一個代名詞,他的代名詞;所以我就是他。」偏偏她有三副胸罩,頂多能做半個男人或仿冒男人。我不知她有這樣熱辣的幽默感,差點喊:「讚,娥蘇拉!」看完趕緊給B看,讓他能一邊挨罵一邊笑。當然,他不覺得罵到了他。

晚年在談寫作的〈我不寫作了〉裡,她提到寫作是必須,不寫日子難過(而非不寫會死);也提到寫小說時,化身為故事中人物是無上樂趣,尤其是化身男性――化身女性人物感覺就完全不同了。也許因為化身男性,需要更多想像來飛越性別鴻溝。這點我特別能體會,記得剛開始寫小說時寫到男性總有完全架空的心虛感,彷如寫的是外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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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瑰恩傳記作者在《紐約客》悼文裡提到,勒瑰恩不喜歡「自以為是的文學」,因此受不了納博科夫的文風,多少年來屢試屢敗,總覺他在炫耀:「看我多了不起,能用這許多華麗詞藻堆砌這樣曲折複雜的故事。」不耐煩暗叫:「哎,走開!」

讀到這裡不覺大樂,無他,我也受不了納博科夫「穿大禮服的文體」,經常看不下去。《蘿麗塔》眾口交讚的開篇句我試過多少次,硬是覺得造作至極越不過去。可是喜歡他早期小說《瑪麗》和《普寧》,以及回憶錄《說吧,記憶》,不時便重看。

相對納博科夫炫耀意味濃厚的絢麗文采,勒瑰恩文字刻意樸實單純,而她就駕著這簡潔含蓄的文字輕舟周遊物質和心靈宇宙,來去自如。她能從樹木的角度發言,能呼風喚雨讓石頭說話甚至越過生死牆到冥界又回來,簡直無所不能,唯獨不自大驕狂。

她寫了六十幾本書,包括長短篇小說、散文集、詩集、童書等,可惜我只看了不到十本。一大原因,在於老覺她後來長篇說教意味比較濃,不如早期故事有意思。

她看不慣評家總以「一本書在說什麼」的角度來看小說,對她,小說是想像力遊戲馳騁的場域而不是說教。她認為:如果一本小說可以縮減成一句話,何必寫呢?讓我想起當年《未央歌》出版後,一位朋友讀了問鹿橋:「是一句什麼話沒講,因此寫了這樣大一部書?」我應該去看她那些我沒讀過的小說,省得妄自批評。

5

勒瑰恩晚年不再有力氣寫小說,退而專注於散文,從寫作閱讀到濟貧環保到墮胎女權,到家貓寵物和響尾蛇聖誕樹到生老病死,無所不談而無不引人。散文不像小說需要種種機關布景,好散文因而像明淨的窗,現出窗後那人,所以有時我更偏愛散文,甚至擴及回憶錄。勒瑰恩沒寫回憶錄,但談笑風情散文集裡清晰可見,尤其是《心靈波浪》和最後一本收集了她部落格隨筆的《沒有空閒了》,率直辛辣常帶高度喜感,出人意料。是這些一而再再而三的驚奇,托出了鮮明生動立體身歷聲的她。

我很驚訝她不在意做家事,不以為苦反而樂在其中。我恰恰相反。

更意外的是發現她不會開車,不過艾莉絲.孟若和瑪格麗特.愛特伍剛好也不會開車。這些才華絕頂的女子,我不免以為當然樣樣精通,提起筆能開天闢地無中生有,放下筆能修水龍頭蓋房子。原來勒瑰恩是那種過馬路超級緊張進退不決的人,自知開起車來會天下大亂,所以雖然學過開車卻從沒放膽去考駕照。我比她好一點,有駕照(考了三次)沒技術不愛開車。

我們沒養貓狗(雖然多次考慮),但我總覺貓比狗神祕有趣,知道勒瑰恩愛貓也讓我「眼睛一亮」。她只愛黑色公貓,說不出理由。幾篇寫她家新貓帕德長相性情神氣種種,從牠的挑食好奇膽小到捉了老鼠不吃掉卻總拖到她臥房玩弄炫耀,好似就在眼前。

她愛看小說,但更愛讀詩,尤其是里爾克的《杜伊諾哀歌》。她看書需要人物和故事吸引,因此對非小說興趣不大。哲學書尤其看不下去,不然邊看邊忘,因為她不擅抽象思考。什麼?字裡行間深藏玄機,探盡宇宙人生疑難的她居然「不擅抽象思考」?我驚得眼珠掉下來。退後幾步再想才有點懂了:也許她用的是想像的思考,而不是抽象的思考。

最高興的是發現她雖長住多雨的波特蘭也喜歡沙漠。

〈山貓〉寫她和合作著書的朋友為了新書簽名會,開車到奧瑞岡東部沙漠小城班迪去的事。從在城裡老是迷路,寫到對山貓的深情,戲謔而又動人。這篇我特別覺得親,因為去過班迪,許多她提到的事我們剛好知道。好些年前我和B開車從波特蘭橫跨奧瑞岡到東部沙漠,在班迪城郊某廉價汽車旅館住了一晚,她寫到的高山沙漠博物館我們參觀過,館裡她流連不捨的山貓我也拍了好些照片(其中一張自己頗為得意)――當然那時還沒讀到〈山貓〉,不知我們曾走過同一博物館,站在同一展覽窗前,凝視那頭漂亮孤傲的動物。

《和娥蘇拉.勒瑰恩談寫作》序裡,詩人大衛.乃曼提到問她哪裡可以爬山度假,她建議奧瑞岡東南高地沙漠中的史汀山,並介紹當地一家老旅館,交代:「就跟他們說是娥蘇拉和查爾斯介紹的。」

當然,我立刻就夢想有一天到史汀山去看看。就像我們初到波特蘭時,我也半真心夢想登門造訪。

6

記得勒瑰恩死後不久我和友箏簡訊交談,他提起她的死訊,說有點難過,想重讀《幻覺城市》和《流放星球》。他向來少話,問一句答一句,不管當面或簡訊交談都一樣,這樣主動說心裡話是空前第一次,可見勒瑰恩的魔力。他初中時我見他老看《哈利波特》又嫌爛,推薦《地海巫師》,他立刻覺得好看,進而又看了好幾本她的書,有的我甚至沒看過。英美作家裡面,我們一家三口都讀過好幾本的,就只有勒瑰恩。問他看過《黑暗的左手》沒,他說沒,可是想看。我也是,想再到那個冰寒的星球去看看。可惜書還在車庫某書箱裡,找起來需翻天覆地。

《地海巫師》幸而就在書架上,抽出這本老舊的口袋書隨手翻到一段,教召喚術的魔法師告訴蓋德:「你還小時以為,魔法師什麼都能。我就那樣想過,有一度。我們都那樣想過。其實當一個人能力愈來愈強,知識愈來愈廣,所能追隨的途徑卻愈來愈窄:到最後根本沒有選擇,只能做必須做的……」多麼透澈!

寫到這裡,仍沒寫到重點,但只能就此打住了。《地海巫師》又看了大半,這時急著要去看蓋德怎麼決戰黑影。沒錯,我已經知道結局,問題是中間細節一點都不記得,而我要的正是那些細節,好循蛛絲馬跡去探尋勒瑰恩無邊的想像力。

接下來要看《風的十二個方向》,也是等不及。其他長篇只好慢慢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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