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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家庭診療室〉和女友合資買汽車 翻臉該不該拆帳

2008/12/22 06:00

Q:交往第3年時,我們同居且合買了一輛車,誰有需要就用或一起合用。現已交往5年,我想結婚她不想,經常找我吵架。兩週前為了小事大吵一架,她盛怒趕我出門,我很生氣的搬回去了,想說過一陣子再聯絡。昨天居然看見她載前男友去超市買菜。

車子頭筆款是我們平均分攤,每月分期付款是從我戶頭中扣除。

我現在也沒把握我們是否會復合,也不知如何與她談汽車之事,請問建議。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A:熱戀時合資買車,同進同出,不分你我,真的很甜蜜,但是每天生活在一起,許多事情例行化,兩人觀念及行為之差異也漸凸顯,缺少了解體諒和溝通。

女友對你的感覺還逐漸不同,很多衝突她不願妥協,而你可能也據理力爭,小吵演成大鬧,她已厭倦了目前的關係,才會在盛怒中將你掃地出門,已經兩星期沒與你聯絡,也許還在生氣,或者她真的不想理你了,不妨再等兩星期,兩人都消消氣再進行協商。

不論她與前男友是否有曖昧關係,或者她是因為需要幫忙才找前男友去超市,你看到他們坐在你倆合資購買的車上,心裡當然不好受,但是請忍耐,度過這兩星期曖昧不明的時期,稍為冷靜後再與女友懇談,她若去意已決,則她跟前男友去超市或與任何男人出遊跟你一點關係也沒有;她若想復合,一定會向你解釋清楚的。

現實問題最重要,金錢糾纏不清,雙方心裡都不好過,不妨將車子的花費、折舊及現值都計算清楚,女友若願將車買下就賣給她,否則你趕快湊錢將它買下來,畢竟是兩人用過的車,誰都沒有虧到,買賣車的價錢就不要定得太高太硬太死了,讓對方占點便宜也是好聚好散!

(家庭、親子間若有任何難解的習題,歡迎讀者將問題email至family@libertytimes.com.tw,主旨上請註明「家庭診療室」,專家林蕙瑛將在版上為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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