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家庭親子】〈同學哈啦會〉接受離婚 不代表不傷痛

2013/08/06 06:00

文/艾哈拉

沒想到隨著離婚現象的普及,竟然也會使得「同性戀」成為某些人羨慕的身分,像是有好幾次在聊到離婚的種種不愉快時,就有人會突然對我說:「像你們當同志的其實也不錯,既無須受婚姻的束縛,更不必為子女的問題而煩惱!」

其實很想告訴他們,單身或結婚當然各有各的好處,但差別在於,結婚是出於多數人的主觀意願,但同志身分並不是我們可以選擇要或不要的啊!

也因此,雖然我能理解離婚是一種不得已的決定,但我依然對那些因外遇而離婚的夫妻有著莫大的反感,尤其是當那些父母極為感慨地說道:「唉!好在我都有和孩子好好溝通,所以他們也都能理解、接受」時,我都很想追問一句:「那他們如果選擇『不接受』,難道爸媽就不會離婚嗎?」

雖然越來越多同志父母都說:「我『接受』孩子是個同性戀的事實!」但就像那些父母要離婚的孩子一樣,同志父母就算選擇「不接受」,仍然改變不了孩子是同志的事實啊!換句話說,「接受」只是讓自己能經由調適而舒坦些,他們心中的傷痛仍是極難平復的吧?

因此,我真的要提醒所有的父母,我們其實並沒有想「當同志」,但如果那是我們的宿命,我們就會勇敢地承受一切壓力,做一個健康、正面的同志;同樣的,如果你們選擇了「當父母」,就不該在情感上有出軌的念頭,畢竟,只因為大人的私慾而破壞的健全家庭,並不是如你們所說的「孩子也能接受」那樣容易,甚至說得不堪一點,如果連孩子都那麼懂事,那你們不是更該懂得「某些事是絕對要避免的嗎」?

(同志怎麼看待異性戀?異性戀對同志又有哪些好奇?不妨透過電子信箱gayfriendly@hotmail.com.tw,「異同」哈啦「一同」學習!)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