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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財政分配 我有好法寶(下)

2006/08/17 06:00

〈徵文大拼盤〉 圖/Swawa.com

繼上週家庭經濟大權共治法公布後,本週更多元的做法上場了,說不定可以為你家的財政帶來新思維。

太座當政法

保留自尊 管住老公荷包

文/恩馨(台中縣)

男人多半是不適合管錢的,他們總會在不該請客的時候掏出錢包、總會為了面子而搶著付帳,永遠弄不清楚什麼是該花的、什麼是該省的。

我和另一半結婚之後,才發現他積欠了將近30萬的卡債,都是花在吃喝玩樂。我對他曉以大義「現在和以前不一樣了,你不是只為自己活!」他很認命的將所有的收入及負債都交給我管。接手之後,我列下了幾個信條:

1.集中管理代他保管所有的信用卡及提款卡,所有的支出都由我另外給,「集中」管理收入,他賺的還是他的,只不過不再是任他高興的使用。

2.適時給予「不必要」的需求還是要滿足他,若還完一部分的債務,他便能買一項他想要的東西,或者是領一筆多於以往的零用金,需求被滿足了,只是管控開銷方式。

3.自主和被尊重男人,面子還是最重要的,在他認為「需要」的時候,該給他的尊重,一味的緊縮額度只會讓他產生反感。要適時的讓他感受到自主性和被尊重。

以上方式行之有年,我們在一年內還清負債,在第三年買了新車、第四年買了房子。雖然經濟一直不算寬裕,但想擁有的,我們都得到了。


良性競爭法

帳戶交換管 斤斤計較存錢快

文/星河(台北市)

我們家是標準的雙薪家庭,我每個月賺的錢只比妻子多一些,剛結婚時候,妻子說她是個數字白癡,把經濟大權全都交由我處理,只是過了一陣子,她覺得我把錢控制得死死的很沒自由,又要回經濟大權,但是隨後我又嫌她亂花錢不會控管,於是兩個人在結婚之初,就為了經濟大權吵得不可開交。

沒多久我們終於想出解決的方法,那就是自己賺的錢就自己保管,而每個月固定必須繳交的貸款、保險費、水電瓦斯電話費、孩子的教育費等則彼此平攤,她將每個月必須分攤的金額交由我繳納,至於非固定的生活日需品、外出用餐、旅遊,甚至加油等費用也同樣平攤,這樣一來誰也沒占誰便宜,誰對誰都沒有話說。

同事知道後,常會藉機問我,「你們夫妻倆剛剛去吃中飯,是誰付的錢?」我總是回答他們說:「當然是各付各的!」說實在的,這樣的模式讓我們夫妻多年來相安無事,偶爾我也會多付一點,讓妻子更沒話說。我們也曾經溝通過,哪一天我的薪水多些時,每個月的開銷可以幫忙多付些,只是在目前的狀況,這樣的方式,似乎是滿好的選擇呢!


分離帳戶法

零用錢帳戶 花用自理

文/欲云(台中市)

自從結婚以來,家裡的經濟大權都是掌握在我手中。

剛結婚那幾年因為收入不豐,自認已經很節省了,可是仍入不敷出,加上有時老公打個衛生麻將,輸個幾仟元總令我忿憤不平,三天兩頭爭吵不休。

後來經濟較為寬裕。我就採分離帳戶的方式:就是從老公薪資中提撥15%做為其零用錢,直接存於老公帳戶裡,若有領到業績獎金則與我五五分帳,此兩筆收入為老公的零用金來源,帳戶裡的錢老公可以自行取用,小賭輸贏的錢自行負擔,這樣就不會影響到家庭的經濟了。老公剩下的薪資全數轉入我的帳戶,加上我的薪資,全部做為家庭基金,舉凡家庭日常開銷、小孩費用……等支出,全部由此帳戶支出。

去年公司旅遊去帛琉,公司贊助兩夫妻旅費,全家度了一個非常愉快的假。若有其他大一點的費用,如所得稅……等,只要告知老公,他也會用自己的零用金幫我分攤。用這個方式,我們兩人各自慢慢累積存款,而且不會互相干涉,充分自由自行運用,也鮮有爭吵了。用一句話來形容我們現在的生活狀況,那就是:倒吃甘蔗,漸入佳境!


明算帳法

各付各的 費用平均分攤

文/星河(台北市)

我們家是標準的雙薪家庭,我每個月賺的錢只比妻子多一些,剛結婚時候,妻子說她是個數字白癡,把經濟大權全都交由我處理,只是過了一陣子,她覺得我把錢控制得死死的很沒自由,又要回經濟大權,但是隨後我又嫌她亂花錢不會控管,於是兩個人在結婚之初,就為了經濟大權吵得不可開交。

沒多久我們終於想出解決的方法,那就是自己賺的錢就自己保管,而每個月固定必須繳交的貸款、保險費、水電瓦斯電話費、孩子的教育費等則彼此平攤,她將每個月必須分攤的金額交由我繳納,至於非固定的生活日需品、外出用餐、旅遊,甚至加油等費用也同樣平攤,這樣一來誰也沒占誰便宜,誰對誰都沒有話說。

同事知道後,常會藉機問我,「你們夫妻倆剛剛去吃中飯,是誰付的錢?」我總是回答他們說:「當然是各付各的!」說實在的,這樣的模式讓我們夫妻多年來相安無事,偶爾我也會多付一點,讓妻子更沒話說。我們也曾經溝通過,哪一天我的薪水多些時,每個月的開銷可以幫忙多付些,只是在目前的狀況,這樣的方式,似乎是滿好的選擇呢!


心甘情願法

以愛為前提 怎麼管都行

文/林海(台北縣)

友人小黃在結婚之後,將家中的經濟大權交給老婆打理,因為老婆認為男人有錢就會作怪,所以小黃每個月薪水袋都必須「乖乖」的雙手奉上,老婆再將一個星期的零用錢發給他,ㄧ星期領ㄧ次的零用錢,小黃也「甘之如飴」,只是因為小黃「深愛」她的老婆。

但是朋友聚會時,小黃也就無法如婚前那樣慷慨請客,不過小黃因為身邊沒錢,有時有些女人接近他,後來卻發現小黃身邊沒錢而打退堂鼓。由於必須向老婆伸手「要錢」,所以小黃常常戲稱自己是「丐幫幫主」。

婚前ㄧ人賺錢ㄧ人花,婚後必須養活一家,所以,婚後經濟大權落到誰手上,也象徵誰是家庭中主權的「擁有者」。另一半願意將薪水完全交到你手,也代表「重視」對方甚於金錢,願意交出經濟大權,也只是因為「愛」,在金錢與愛之間孰輕孰重?端看每個人對於愛與金錢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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