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素珍〕父母責罵或處罰孩子時,常以「哭」當成孩子認錯及願意改過的基準,但哭就代表孩子知道自己過失為何?願意聽從家長的管教?亦或心覺委屈?只為逃避更多苛責?請提醒自己,在糾正孩子逾矩行為時,目的在幫孩子「價值澄清」,而不是「逼哭」孩子,怎樣做算有效教導?「TAKE」模式可當參考。
Tell:務必明確告知孩子錯在哪?為何被罵?激怒你的點在哪裡?讓孩子能省思行為,也免於父母給孩子無的放矢的曲解。
Advice:孩子會犯錯可能是無心,可能是有意。後者往往令人跳腳,除管教,更須跟孩子溝通底限及這行為可能造成的危害及親子衝突;後者則應該清楚明白的引導孩子怎樣做,該注意的關鍵點,免於二犯。
Keep watch:最重要的是觀察孩子是否真的知過能改,這才是管教孩子最終的目的。
Encourage:父母在孩子行為改變後,可適當給予正向激勵,讓孩子知道這樣對自己較好,自然能逐漸內化成習慣。當然,在溝通過程中,也鼓勵孩子說出自己的想法,做良善的親子雙向溝通。
眼淚僅算是情緒表現,對事件處理或親子交流並無實質意義及建設性,孩子能用眼淚宣洩情緒,但得讓孩子知道,眼淚抹乾,仍得堅強地面對及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