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軒宏
從童年,布宜諾斯艾利斯動物園籠中虎,到布雷克著名童謠,以及卻斯特頓、吉卜林作品,老虎成為波赫士(Jorge Luis Borges,1899-1986)的執念。不是帶斑點的美洲虎,必須是亞洲、披著條紋、王者之風的孟加拉虎,或蘇門答臘虎。地緣之故,他也關注安南五虎、蒲松齡筆下虎精。
波赫士書寫老虎,但象徵無法呈現那絕對生猛的力道。他不曾忘記布雷克的天問,是誰造出老虎的毀滅力量?因此,環墟的神祇樣貌多重,也有虎形。從虎皮閃亮的金黃,看得到太陽的永恆;從也算虎身的圖案,窺見神的手筆。
那不是人所能創造。連夢中之虎,似乎可恣意發揮,都呆板薄弱。虎,如無盡咒語:藍虎傳聞、最後之虎,總會有其他老虎。那是他者之虎,老虎宛如他者。總在界線之外,超越意志、想像、語言,位於極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