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晟
拜讀「小氣約會,尋找真命節儉女」一文,我有很深的感觸。軍校時代,我曾和一名相當節儉的女同學交往,我們交往4年多,但最後還是分手了,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她實在太節儉了。
我們不曾看過電影,因為她覺得看電影既浪費錢又浪費時間,還不如去逛街,因為逛街可以東看看西挑挑,不但不必花錢,還能消磨時間。我們的約會,吃飯一定找路邊攤,喝飲料也只到超商買10元的飲料(還有發票可以兌獎)、搭車則是捷運和11號公車(走路),所以我們最常在圖書館和家裡約會,因為這樣最省錢也最方便。私底下我曾統計過,她一個月的花費不超過1,500元(其中包括她每月一次回高雄的車資),也難怪她在軍校4年存了60萬。
遇到這樣節儉的女生,很多人都覺得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甚至還責怪我不知珍惜,但如果你是我,你會喜歡約會吃的都是路邊攤、喝的都是鋁箔包,然後靠雙腿「走天下」嗎?這4年的經驗讓我體會到:節儉雖好,但還是應該要偶爾浪費一下,畢竟浪漫和生活情趣也是很重要的。一成不變的生活,只會讓彼此厭煩,最後只有走上分手一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