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理諮商師 周純媛
Q:
今年初我發現自己罹患甲狀腺癌,算早期發現並且正在治療中,目前未婚也還沒有對象,還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嗎?有誰願意跟一個終身受癌症威脅的人在一起?如果有一天,遇到一個心儀的人,應該告訴她這件不願意讓人知道的隱私嗎?因為可能會讓其他原本不知道的親友知道。若應該告知對方,那坦白的時機應該在一開始認識時或想要進一步成為男女朋友時,抑或論及婚嫁時再告知,還是婚後才說呢?對方知道後會不會選擇分手呢?(J先生)
A:
心理學上,有種現象稱為「死亡焦慮」,這是人類心裡最深層的恐懼。「罹癌」,這兩個可怕的字,似乎預告了死亡降臨,對原本好好活著的生命帶來巨大無比的威脅,面對癌症的無助,患者的心裡經常抑制不住地揚起一圈圈的焦慮漣漪,隨著無限擴張的絕望感,除了健康,彷彿也將自己的未來判了死刑。我想「罹癌」這件事一定帶給你極大的恐懼和焦慮吧!那種被死亡之雲籠罩、一個人獨自面對病魔的感覺,就像被放置在完全黑暗的孤獨深淵中,令人惶恐。但其實,每個人的終點都是死亡,生和死如同河和海的關係,不論河的長短寬窄或水量多寡,終點都是大海,生命也終將回歸死亡。因此,一個人的生命價值不因罹癌而降低,癌症患者依然擁有追求愛情的幸福權利。
不曉得你是否聽過《生命最後一個月的花嫁》這本書,這是真人真事,女主角發現罹癌和被告白,幾乎在同一時間點,「離死亡如此近的人是否仍有追求、得到、享受幸福的權利?」她心裡產生這樣的懷疑念頭。後來,她勇敢接受對方的愛,卻沒有得到上天的眷顧。我很喜歡書裡的一段話,「只要還有明天,就是個奇蹟。如果能夠體會到這一點,日常生活中,無處不是幸福所在。」也許,不是每個罹癌者都能像女主角一樣,在最後一個月的生命裡,得到親情的滋養和愛情的撫慰,壽命雖有長短限度,但生命意義卻操之在己,最重要的是「把握當下,活在當下」,你可以不受限制地去開創和擴展。
你的問題也許該由你和未來的另一半來回答,會更有意義。祝福你有一天能擁有屬於你自己的幸福!(寫信給純媛:panpanqueen@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