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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生活停看聽〉婚宴契約 新人要看清
文/賢雲
好友的兒子快結婚了,小倆口看上一家氣派的飯店,打算在那裡舉行婚宴。但好友和先生前往飯店洽談時,發現婚宴契約內容有很多不友善的條文。
合約規定新人即使在3個月前退訂,除了訂金全部沒收之外,還要另外支付兩成以上的違約金。例如新人訂了30桌,每桌兩萬,就要先付兩成12萬的訂金;事後,萬一在結婚日3個月前更改日期或取消訂席,消費者除了訂金12萬沒收,還要再付婚宴總價60萬的兩成違約金。
夫婦決定拒絕簽約。後來他們打聽到另一家飯店,契約內容合理,沒有違約金條文,若取消宴席,是依離辦席期日時間長短,依比例退還訂金。
另一位同事帶著剛拍完的婚紗照來辦公室,大家都讚不絕口,打聽是哪家拍的,一定花不少錢吧?她笑著說:「價錢很合理,我花了好幾天研究契約條文,才選定這家有信譽的業者。」
她還說,有一位閨密去年和男友參觀婚紗展,業者宣稱在展覽期間有特別優惠價,婚紗包套只要兩萬出頭;閨密一時衝動,當場刷卡付清全額。事後才發現,契約規定拍照必須在3個月前預約,然而兩人事業繁忙,拍照的時間很難喬,想要退費又被拒絕,和業者搞得很不愉快,至今尚未拍照結婚。
結婚是終身大事,多花點心思打聽口碑好的婚紗公司和婚宴餐廳,並詳細審閱合約,才能開開心心、圓滿順利地步上紅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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