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兩性異言堂】〈愛情大智慧〉渣男提分手 拿父母當擋箭牌
圖/達志影像
文/心扉
在感情裡,有些人遇到不被交往對象的父母喜歡的情況,因而感到痛苦,並對戀情的未來感到憂慮,我倒是覺得這種情況其實也算正常,因為在每個父母眼裡、心裡,自己的孩子總是最好的,是自己含辛茹苦養大、用心栽培的,帶著放大鏡去看自己孩子的交往對象,自然能發現一些不喜歡的地方。
若是不受交往對象父母的喜歡,我雖會難過,但也能夠接受,畢竟對方的父母與我僅有一面之緣,沒有相處、互動過,對我又怎麼會瞭解呢?
我反而比較在乎自己交往對象的想法與看法,較想知道他是不是認同與附和,又是否有為我說話、排解那些誤解?比起他的父母怎麼想,我更在乎他是怎麼想的。
我會把這份不喜歡當作是某種愛情的測試,畢竟,哪有不遇到困難的愛情呢?為了愛情努力,這些都是戀愛的過程呀!同時也是為了不給自己留下遺憾與藉口。倘若他對我的愛只因為他父母的三言兩語就放棄,那麼他對我的堅持根本不是什麼堅持,那些認定也不是什麼認定,不過是空口說白話罷了!
透過他父母的評論,我反而能夠看清彼此的愛情夠不夠堅定,又或者發現彼此的感情竟然只是紙糊的,這樣說來,對方父母對我的不喜歡不是種仇,而是恩呀!
隨著時代進步,很多父母其實也愈來愈開明,能夠尊重孩子的選擇,甚至說出:「我自己當初都看走眼,憑什麼能給孩子什麼意見?」只盼望孩子能為自己的人生負責,就足夠了。反倒是有些人因為不敢說分手,不想當壞人,害怕被罵負心漢,說喜歡卻又沒那麼喜歡,說愛卻又沒那麼愛,索性拿父母當擋箭牌,當作分手的理由與藉口,只盼望自己能夠安然脫身。而他的父母為了遂了孩子的心願,只能為孩子揹黑鍋,默默被他人記仇、記恨,實在有夠冤呀!
由此可知,有不少戀情雖為父母所反對,卻又不是真正的反對,關鍵還是在當事者身上呀!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