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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plus】〈同志牽手情〉兩個奶爸一個娃

2020/12/13 05:30

振圍(中)尚未登記同婚前,已收養了肉肉,俊儒是振圍的法定配偶,卻與肉肉毫無法律關係。(圖片提供/振圍)

文/許佑生

《三個奶爸一個娃》是一部好萊塢家庭喜劇,票房極佳。「兩個奶爸一個女娃」則是一部台灣家庭溫馨劇,由現實中的振圍、俊儒與他們收養的女兒肉肉主演。

就讀大一時,俊儒參加社團舉辦的「性別概論」演講,認識了主講的大二學長振圍。他念高中曾為同志身分懷疑人生,聽演講之後,仍保持跟有社運經驗的振圍討教,覺得可能獲得解答。因兩人並非對方的菜,當俊儒問:「我可以去你家嗎?」振圍並不多想,確實也無事發生。

那時起,俊儒養成習慣,有事沒事往振圍家跑,有時留下過夜,是單純學長&學弟,外加一層室友關係。儘管旁人早以為他們「在一起」,卻直到半年後,兩人才慢慢進入熱情,確認為彼此男友。

振圍的媽媽曾當保母,他自那時知道自己喜愛小朋友;又一向敬佩出家人照顧孩子善舉,他打從心底愛小孩。振圍詢問俊儒意願,下了收養決心。

他們開始接觸收出養機構,提出「0至一歲半、性別不分」申請。他們指定這年齡範圍,希望多經驗為人父的滋味,共同先取好「肉肉」這個乳名,一位5個月大的可愛女嬰從此成了兩位奶爸的心肝寶貝。

肉肉現已兩歲三個月,就讀幼幼班,正值無敵愛講話年紀,每天睡前都有一堆話告訴爸爸俊儒與Daddy振圍,像「我跟你說喔,今天我在學校找不到沙坑」之類的童言童語。

俊儒母親當了阿嬤很開心,父親則對他說「你長大了」。俊儒媽媽固定來家裡一起照顧肉肉,享受祖孫三代天倫之樂。

振圍與俊儒在一起15年,前幾年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不過他們皆為人師表,熟悉溝通,自能運用在生活中,從衝突中尋到協調。

目前台灣「同性婚姻法」是一部專法,登記同婚後,並不具民法賦予的共同收養權。振圍尚未登記同婚前,已收養了肉肉,是她合法養父,而俊儒這位振圍的法定配偶,卻與肉肉毫無法律關係。

他們指出,如果一對同性伴侶登記結婚了,想要收養小孩,竟必須先離婚,才能以單身辦理收養手續;等完成收養,再重新結一次婚。

這一條彎來繞去的路,清楚顯示台灣「同婚已達,平權未滿」,同性婚姻收養權益、同性跨國伴侶權益,仍須繼續努力。

(本專欄歡迎能夠公開分享感情、婚姻故事的男女同志,請聯繫作者信箱:writershu@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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