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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家族移跡】 林楷倫/方格的她
◎林楷倫
◎林楷倫
「下次你來找我,我已不在這了。」她說。
我轉達這句話給我爸聽時,我爸叨說沒有定性。大姊嫁去基隆短短三年,從地攤搬到二樓工作室轉回店面。每次去找她,都在新店開張,同時在找尋新的店面。
她自己也知道她待不住海港。她不愛吃魚,嚴格地說她不愛吃任何固體食物。她只喝湯。
她待不住,台北吸引著她。
我在基隆對她說我要走了,下一次,已在台北跟她說我又來了。那年,台中到台北的統聯客運平日一百九十元。去台北比去基隆簡單,但也困難得多。至今我仍搞不懂台北的公車哪邊北哪邊南。「沒有什麼是錢錢解決不了的事。」說這句話的大姊,要我搭計程車,火車站到東區一、兩百塊,跟台中到台北客運票價差不了多少。我十一點多到達,找尋她的新店舖,在東區頂好名店城五樓之幾,只容一人的電扶梯,每個小格都用布簾遮起,哪家是哪家誰能搞得清楚。我看著一格格小小的招牌,寫了Cool(這店名不酷)、千紅挽面、專修大哥大,走到最旁的角落,窗簾遮蓋落地玻璃,招牌是她手寫的梨花字很美,韓文圈圈槓槓也很可愛。中午十二點的名店城,沒人開店,也看不到姊說台北很多辣妹喔,發呆想著如果不坐計程車來,坐捷運會不會迷路。
正午卻幽暗,猶如台中的第一廣場。
電話中她笑說這裡都迷路,還捷運咧。我坐在公共電話與廁所旁,等大姊一小時後到來,她多遲到了一個小時。三點開店,兩點陪我吃飯。她點了一些,又幫我點一份炸醬麵,她自己上樓整理衣物。
找錢不用還她,當做我的車資。
姊只喝湯,其他吃得很少。我那碗炸醬麵,麵是硬口,中和了過濃的甜鹹。抄手、干絲與姊喝不完的餛飩湯。我邊吃邊看了電視,那年有個女星在東區跳樓,我姊還問我要不要去頂樓看看。誰要。她嘴裡念著聽說亡者會不斷重複自殺的過程,如跳針的CD。她問我會不會像女星的男友玩成這樣,我笑說不會。她說你最好不會啦。
吃不完的餐,慢慢吃完。
她吃完的餐,像是沒吃。
下一次來台北,我在台北車站迷路。下一次來台北,她帶我去吃鼎泰豐。
再下一次,她又要換店址了,仍然在東區請了個女子,她自己三、五天一次韓國批貨。
「沒人像我這樣做生意。」她說,「梨花就是第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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