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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異言堂】<Let’s talk>已決定結婚 劈腿女友求復合
文/KD
A:我是一個即將跟相親對象結婚的女生,跟未來老公交往前,曾跟一個T交往6年多,感情很深厚,在她劈腿大學學妹後黯然分手,我聽從父母的話相親認識了現在的他。礙於婆家觀感,我並沒有讓未來老公知道我跟T在一起過,雖然決定結婚,其實在我心裡,等同於決心跟過去告別。現在的老公條件很好,能遇到他是我的福氣,但最近那個劈腿的前女友又回來找我,很認真的詢問我復合的意願,當下我並沒有告訴她我已經決定跟男生結婚(我也不知道我在不忍心什麼),一方面可能是因為自己又動搖了吧!覺得好像還是很愛她,又很怕再次被她傷害,可是我也不想傷害未來的老公跟家人,請問我該怎麼辦呢?(HANA)
Q:有句西洋諺語說:「機會經過你身邊的時候,千萬要把握捉緊它的時機。」誰都知道任何機緣過去了就不會再回來,妳跟前女友也是這樣,當初是她自己放棄跟妳這麼多年的感情,就應該接受必須高唱「婚禮的祝福」的結果吧?
不過,從妳的敘述看來,妳的心意已經不是猶豫不決的問題,而是真的很想跑回前女友身邊,但是要提醒妳的是, 老一輩常說做決定的時候要理智,眼光要放遠,就算真愛再值錢,也要優先考慮現實。妳是否真能肯定前女友腳踏兩條船的毛病從此改掉?放開條件優異的未來老公會不會覺得可惜?雖然之後究竟忠不忠誠或是誰會飛黃騰達也說不準,但畢竟當女同志的伴侶跟當人妻的生活真的是差很大,哪一種人生是妳要的?這絕對是勝過一時情感的重點。
建議妳不妨跟前女友說明清楚妳已經有了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對象,看看她的反應再考慮,如果她大方給妳祝福,那妳剛好可以死心去結婚;反之,如果她一副不放棄貌,那妳再好好評估這傢伙對妳的愛究竟只是覺得「別人的報紙比較好看」,還是真的愛妳愛到舊情難忘?做決定的畢竟還是妳本人,只是我所見過以劈腿分手做結的感情,通常不太值得原諒跟從頭來過,希望妳能做出明智的判斷,選擇對妳來說最好的那個人。(寫信給KD:talkpotato@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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